官司他打好了,性侵官司我一直支持的.
如果实实在在确实性侵了,支持把刘薛全告倒,并且赔他个倾家荡产.
如果只是告没管理好基金,我的想法是,如果觉得对方做的不够好的话,那应该是协商另找高明,而不去告一条1亿.
如果是当时帮忙导尿了,买文胸了,或者帮忙洗澡了,告人家性侵或骚扰,最好掂量掂量自己,如果告成了,那是你厉害,拿到民事那只能恭喜你了,但我的道德观念中还是不接受,我认为这是在帮助你.
如果当时确实不让你去告保险公司或者美国体操协会,导致你的权益受损,这一点我也支持桑兰打官司,要求赔偿,但当时为什么会被说服不去告或怎么样,做事要对的起良心,而且也要掂量一下合理范围,而且应该把当时的委托人就是国家xx部门一起带进来,而不是纯粹揪住一方面不放,毕竟人家是接受委托,而不是来抢到的机会.
本人只是把自己的观点表达了一下,本质上是个看戏党.
就关心性侵了,其他几方面我有自己的看法.
如果实实在在性侵了,那坚决支持桑兰把刘薛告到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