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人觉得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才有保障,我觉得如果男方有两套以上住房加名是有用的,如果只有一套住房真是没什么必要加名了,你想啊!如果夫妻二人的收入全都用在了日常生活和抚养子女上而没有结余,也就是说没有共同财产。就算房产证上加上了你的名字,但产权是谁呢?还是老公吧,就算法律判老公应该支付你一半的房产补偿金,可他没有钱呀!法院是不会强制让他卖房的,唯一住房是不能被拍卖的,也就是说他是欠你钱,但就是不给你你又能怎样?所以女人啊!要么找个两套房子的男人,以后一人一套。要么就自己挣钱买,注意一定要婚前买,婚后产权就不说了,单是二套房的首付就够一呛的,贷款也享受不到任何优惠,所以婚后自己买房是很不明智的,要么就别结婚,要么就婚前协议,用其它方式代替加名。个人比较倾向最后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