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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真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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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窦氏的悲剧中,我们可以略微看出当时山西官场衙门的黑暗与荒唐。   第一次,朱瑞锋病后,她父亲为女儿鸣冤,大宁官府收了南三复的银子,便采取“三不管”政策。   第二次,李某冤魂复仇,张晓峰又是以金钱敷衍了事。不过,蒲公很细心地提到了一句“以千金行贿得免”,那也就说南三复的财产在渐渐减少。而这从侧面说明了什么?官府的胃口越来越大。毕竟第一次是**犯,二次便是惯犯了。  张晓峰已经在生活作风、道德品行上“好像”犯了两次错。就凭这一点,官府便可以尽力勒索。就像漂白身份的《狱中杂记》里,牢头连犯人被行刑后,还要割下他的头只把尸体让亲属领回去,以犯人的头为抵押品向亲属勒索。   从南三复逃脱官府的追究、道德的谴责,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社会地方上财大气粗,官吏看钱办事。用历史课本的话来说,就是官吏和乡绅、地主等互相勾结,螃蟹横行,形成一张阴暗的社会网,欺压良民,不必过问。   虽然有着我们前面提到的重重困难,而最终李某的报复仇是成功了的。干部也算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虽说是成功了,但我们冷静下来,回过头来看看乔临生复仇成功的原因,真的是叫人有些哭笑不得。   不是因为大宁县官大人良心发现,明镜高悬,而仅仅是县官因南屡次无理,从而厌恶他。还有一点,因前几场官司,南三复的钱财已经花得差不多了——在山西官场官府大门朝钱开,有理无钱别进来。更何况南三复本来就没有理。   不过从文章细节来看,第一次新娘死的时候,告官结案时,蒲公埋下了一个伏笔“南家自此稍替”,南家自此衰败。   从这一点,我们可以很直接地总结出,当时的判案惯例已经成什么样子了呢?兴之所至,想咋办就咋办!估计县官大老爷的口头禅就是:“爱咋咋地。”   因此,临汾县此举甚为讽刺:什么青天大老爷,完全是随意按自己的兴致判案。  临汾大宁县衙 “明镜高悬,高官在堂”,真是莫大的讽刺!最后,是樊宇居高官,为自己的女儿平冤昭雪。轻飘飘的一场清官鸣冤的好戏。



1楼2012-01-21 22:48回复
    


    2楼2012-01-23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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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2-01-24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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