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肢吧 关注:8,693贴子:109,834
  • 3回复贴,共1

不愿暴露假肢被赶下车 残疾人到消协投诉索讨巨额赔款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北海一残疾人近日在北海汽运公司乘卧铺客车前往深圳时,因害怕暴露假肢遭人嘲笑不愿脱鞋,竟被司乘人员赶下卧铺客车被迫退票,而汽运公司售票处还收取了他百分之二十的退票费。该残疾人觉得深受藐视和侮辱,于昨日投诉到北海市消费者协会讨说法。
据投诉者北海市肢体残疾人金先生称,他因一条腿截肢,造成三级残废,安装了假肢,肉体和心灵均深受创伤,平日里最害怕别人议论自己的残腿和假肢。3月8日傍晚6时许,他与一位同伴在北海汽运公司买了两张赴深圳的长途卧铺车票,欲搭乘当天傍晚6时20分从北海开往深圳的长途卧铺客车,座位号是7号和9号。正当金先生和同伴验票登车时,司机要求金先生像其他乘客一样脱鞋上车,而这正是金先生最忌讳的事情,他当即向司乘人员解释了不能脱鞋的原因,司乘人员坚称不脱鞋不准上车。金先生心里很恼火,却不愿在大庭广众之下争辩此事,于是到售票处与售票员说明情况,要求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允许他不脱鞋上车。
经售票员与司乘人员交涉,司乘人员要金先生用塑料袋套上鞋子,但不能从前门上车,只能从后门上车。金先生照办从后门上了车,正想找座位,不料司乘人员突然改变态度,称不愿搭载金先生,要他立即下车。金先生被赶下车后,又到售票处询问怎么办,售票员称只有退票,但要收百分之二十的退票费,金先生无奈之下,只得和同伴退票,并被收取了92元退票费。
金先生被赶下长途卧铺客车后,不但耽误了第二天赶到深圳办事,还无端蒙受了92元的退票损失,最大的打击是因遭到歧视而受到巨大的精神打击,当晚回到家中越想越气,彻夜难眠,决定投诉到消协,要求北海汽运公司赔礼道歉,加倍返还退票手续费,赔偿因误时误事而导致的经济损失500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北海市消协已受理了此投诉,消协一位负责人认为,除了国家规定的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违规人员不能上车外,长途客车司乘人员是无权将购票乘车的正当乘客赶下车的。并非乘客的原因退票,汽运公司也不应该收取退票费。
投诉者金先生称,他决心为自己的无端受辱和蒙受的经济损失讨个公道,如果投诉消协不能解决问题,他将诉诸法律讨说法。


IP属地:越南1楼2012-03-08 10:28回复
    关注进展,我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没办法,只得坐火车!顶你……期待消协处理结果!


    2楼2012-03-08 13:38
    回复
      维护自己利益,亿万残疾人顶你!~


      3楼2012-03-08 16:31
      回复
        本报4月11日刊登的《肢残人乘车遇歧视车站称不知者无罪》一文日前有了续闻。
        5月10日上午,记者从北海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由于不愿脱鞋露出肢残缺陷,在北海汽车总站被深圳大巴拒绝上车的北海残疾人金先生,在北海市消协的调解下,得到了北海市汽车总站的一次性赔偿5000元及赔礼道歉。
        本报报道见报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北海市汽车总站主动找到消协,希望再次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由北海汽车总站一次性赔偿金某5000元,并向金某当面赔礼道歉。金某已表示接受调解,4月30日当场兑付了赔偿金。
        据悉,此事发生后拒绝金某上车的“粤B45493”号车车主一直没有露面,更没有向当事人表示过歉意。北海汽车总站已经依据管理规定决定处理该车车主。
        北海消协负责人认为,这一案例十分典型,应当引起全社会尤其是服务行业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关注,在公众事业中维护和尊重残疾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IP属地:越南4楼2012-03-09 00: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