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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骊歌》第68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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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荷荷随一个旅行团去欧洲旅行,在一个森林里,幻想着自己和文星曾经的某一世也曾来过。
这是她的宿命,荷荷想,也是他的宿命。他们是两只坏脾气的鸽子,在季候风里执意地向着相反的地方飞,不依不饶,天长地久地犟下去。这就是他们,相爱的方式。这一辈子,她对待文星,完全没脾气的将就、让步,没法子挣扎,驯服得要命。她一定是上辈子对他很坏,嗓门太尖利,力气太孔武,用力过多,累着了。
她这辈子就这样了,他看起来,不够善待她。不要紧,她攒够了力气,攒够了他的罪名,她会慢慢地收拾他的---时间且够呢!
回到深圳后,荷荷被换了工作,在一家酒店里上班了。在罗湖口岸,国贸区的一间五星级大酒店,西餐厨房里做蛋糕师。是和从前家常的小街上,榕树绿荫里,亮着灯的蛋糕店,截然不一样的气息。那样的小店里,菠萝包出炉了,蛋挞出炉了,稳定的,点滴的,天长日久的生计。来买点心的主妇,孩子,都是看熟悉了的街坊的脸。然而,酒店里的蛋糕房,更精致的点心,更精雕细刻的作派。和幽静的深酱色的灯火、咖啡、酒水、雪茄烟的香气,混搭在一起,调和成一种世界性的背景。来来往往的人,绅士的西装革履,女人的绫罗绸缎的悉索,文雅、矜持的外国语,江湖气的广东话,被玻璃、地毯、恒温空调、水晶灯火所调和的空间里,日常生活的一饮一啄,一卧一行,提高成了一种仪式,需要格调的。酒店是如海人生里提炼出来的精炼的日子,是一艘停泊在城市里的大船,泊岸数载亦不离开港口,任何时候,推开旋转玻璃门,里头的空气都是在路上的气息,路过此地、漂泊他乡的气息,流浪者搅合出来的富贵大同的气息。<转下帧>
<本栏目未完,继续往下>
P10『小说连载』
<接上帧>文星经历过一番煞费苦心,将荷荷成功地塞进这个大饭店工作之后,面对她的惶惑、不安,只这样轻描淡写回答她。权力这么好用,轻便地连他自己都说不出所以然来。
荷荷自来苦做苦吃,以为自己,一定是不习惯这种大酒店。然而,来了不几日,她就分外乐意了,在这里常常地看见文星,他来这里用膳。他簇拥在一群轩昂的人中间,在餐厅里宴请客人,或被人宴请。她隔着透明的玻璃外的莲花池,看见水榭里一格一格幽幽的光,红花地毯,雕花黑檀木桌椅,水晶、银饰器皿。红灯笼,青葱的盆栽,壁挂的油画,都在那些光里,这里亮一角,那里亮一角,那些走过的人,格外地,像走在一个富丽的舞台上。文星习惯坐同一个包间。在一群人中间的他,清洁的平头,雪白的棉布半袖衬衣,和蔼的面容,永远在倾听着别人对他说什么话,多是没什么意思的话,然而,礼貌地听话是他工作和形象的一部分。有时候他微笑起来,一边的唇角扬起,一个疏离的微笑。这一刻他离人世就远了,很不感兴趣,如愿以偿地远了。荷荷熟悉他那样的笑。
逢上他不出差,她一周会看见他四五次。餐厅的经理,服务员领班,那些娇滴滴的女孩子,看起来都和他好熟悉。娇滴滴地将菜谱递到他面前,恭恭敬敬弯腰给他铺餐巾的样子,恨不得直接软下去,化成糖,溶到他身上。餐桌上的女客人,不论生疏,来一回还是来许多回,都是千人一面,面如芙蓉地笑给他看,起身给他敬酒,娇滴滴地监督着他饮下。荷荷见到最多的,是一个时常陪伴在文星身边的一个女子,娇小身材,妖媚神态,穿着办公室套装,一身的名贵首饰,打扮得桃李春风的样子。坐在文星的身边,一副地道的得宠小老婆的德行,看见别的女客,她那副矜持和傲慢尤胜一筹。(作者宋唯唯,《骊歌》原名《一城歌哭》,曾获得2010年“我和深圳”网络文学大赛长篇小说金奖。)



1楼2012-03-14 10: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