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世路西法吧 关注:15贴子:155

我很好奇,这人到底发表了什么言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关於ID:sayakawaiiyo的处理公告  经审理查明:IDsayakawaiiyo在2009年5月12日上午8时49分和8时50分发表不当言论,导致游戏王吧和怪物猎人吧的吧员之间发生争执冲突,并且影响恶劣。 上述事实,有怪物猎人吧吧友的截图作为证据,并经本吧管理层查证属实,能够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本吧管理层经讨论后决定,对ID:sayakawaiiyo处以以下惩罚:  一、撤销ID:sayakawaiiyo的小吧主职务;  二、对ID:sayakawaiiyo处以封锁10天的惩罚;  三、责令ID:sayakawaiiyo赔礼道歉。  游戏王吧管理层  2009年5月12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 =竟然能导致两吧冲突


IP属地:天津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2-05-28 12:34回复
    红爷,你家住海边啊?


    2楼2012-05-28 16:03
    回复
      。。。。。。。。。。。。。。。。。


      IP属地:广东3楼2012-05-28 17:33
      回复
        我也很好奇,跪求楼主把开的坑填上= =


        IP属地:河南4楼2012-05-28 17:38
        回复
          黑历史有什么好问的233


          IP属地:广东5楼2012-05-28 18:19
          回复
            非常好奇啊


            IP属地:天津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2-05-28 19:35
            回复
              黑历史多着呢w
              好奇害死猫


              IP属地:广东7楼2012-05-28 20:59
              回复
                - -告诉我一下嘛


                IP属地:天津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2-05-28 21:13
                回复
                  同好奇,要不要召唤些人来解答


                  IP属地:广东9楼2012-05-29 07:46
                  回复
                    = =严重要召唤


                    IP属地:天津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2-05-29 22:59
                    回复
                      @斩了你那把破刀 08年,你应该在吧。。求科普。。


                      IP属地:广东11楼2012-05-30 11:14
                      回复
                        那种早就被和谐了的东西咱记不清- -唯一有印象的是这个
                        http://tieba.baidu.com/p/577273455
                        


                        IP属地:加拿大12楼2012-05-30 11:45
                        回复
                          找发言记录也就只能找到这贴子。。
                          目测是怪吧有人在讨论游戏王,一个游戏王吧的小吧主出现了。这小吧是个12岁小姑娘,说话很冲,然后就吵了起来。小姑娘在游戏王吧人气很高,接着一群萝莉控出现,于是两吧人吵到了一块。
                          估计这次吵架并不严重,只是被贴子夸大了。


                          IP属地:广东13楼2012-05-30 12:10
                          回复
                            路西法蛋疼不已。这种黑历史真心就像珍珠奶茶里的珍珠。


                            IP属地:广东14楼2012-05-30 14:03
                            回复
                              没办法,这吧太冷,只能找找黑历史,用八卦掉鱼=。=


                              IP属地:河南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2-05-30 17: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