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参加高考已经是12年前的事了。12年前,带着挣分儿混个大学上的念头坐在考场上,遗憾地没有按照自己真正的想法完成高考作文,倒是用一篇自己都不相信的荒唐谎言切实地骗了一个不低的分数。12年后,坐在办公室里,毫无压力地看着一串串高考作文题,忽然想重新动动笔,写一写已经生疏了的高考作文,稍稍弥补一下12年前我未曾在考场上写下真实感受的遗憾。 让我生出这个念头的是今年北京高考作文的题目。老实说,在我看来,这个题目的思路着实诡异,其中描述的社会现象本是滑天下之大稽的莫名嘲讽,却被诸多所谓的“教育精英”们奉为正面典型,甚至拿出来去考那些不通事故的少年学子,逼着他们用自己未必清楚或是未必愿意的角度去评论这样一件人间悲喜剧,除了“感慨万千”四个字之外,我也没有太多的话能说得出口了。
题目是这样的:阅读下面的材料,按要求作文。(60分)
老计一个人工作在大山深处,负责巡视铁路,防止落石、滑坡、倒树危及行车安全,每天要独自行走二十多公里,每当列车经过,老计都会庄重地向疾驰而过的列车举手致敬。此时,列车也鸣响汽笛,汽笛声在深山中久久回响……
大山深处的独自巡视,庄重的巡礼,久久回响的汽笛……,这一个个个场景带给你怎样的感受和思考?请在材料含义范围之内,自定角度,自拟题目,自选文体(诗歌除外),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我的作答如下: 尽职何须感谢,奉献何必清贫
一个普通的铁路职工,为了防止落石、滑坡、倒树危及行车安全,在大山深处每天独自巡视二十多公里。每当列车经过,老计都会庄重地向疾驰而过的列车举手致敬。此时,列车也鸣响汽笛,汽笛声在深山中久久回响。
当我将材料看到这里,心里忽然生出一丝疑惑。我有一个问题,不知道是否有人能够回答,那就是:火车鸣笛是否有它的固定规定?而在深山中向一个普通的铁路寻道员鸣笛致敬,又是否符合这种规定? 尽管我对铁路工作一无所知,但据我的了解,火车司机肯定是不能随意鸣笛的,尤其是在通讯不发达的时候,鸣笛往往是针对某些情况通知车内工作人员的手段,不按标准地胡乱鸣笛、违规鸣笛,不仅仅会给列车工作人员带来困扰,更有可能因此引发一系列的误会,导致巨大的行车危险。
谁给的这些货车司机如此巨大的权力,罔顾行车手则、罔顾车内乘客的生命安全、罔顾国家财产的损失危险,仅仅因为自己心中的一点感激,就将国家财产当成私有之物,自行处置,违规违章鸣笛致意,在尽人皆知的情况下如此行事数年甚至十数年之久,无人问责、无人批评、无人惩处。
设想一下,当你坐在火车上的时候,猛然想起你的生命竟操纵在这样一群毫无职业操守可言罔顾工作责任的人的手中时,你会不会后背惊出一身冷汗?会不会感觉自己正行走在生死边缘?温州动车事故的亡者们尸骨未寒,你是否感觉到了他们在你身后等待着你们与之作伴的冰冷渴望?
然后说说老计。
老计是个好人,这一点毋庸置疑。他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数十年,值得敬佩,也值得尊重。
但我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是否真的值得我们去“感谢”? 在我看来,如果我们要去“感谢”谁,那他应当是做了些自己本不必去做的事情,额外帮了我们的忙。倘若一个人,只是尽了自己的职守、做了自己的薪水酬劳之内本就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甚至是义务,我们犯的着去感谢他吗?
我们如今的生活总是出现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讽刺场景:**去抓盗匪,本是理所当然,可如今抓不到盗匪反是正常,抓到了却要让当事人免不了送面锦旗去表彰;医生尽责诊治、不收红包、不乱开药,这是本分,可如今拒收红包的医生却被大肆宣扬;官员为民服务,和其正常,可如今但有一两个官员和声细气地跟百姓说两句话,便成了“青天”。这些原本如果他们做不到便应该挨骂挨打挨罚甚至去坐坐监牢的、他们职责所在的事情,如今在千万人中难得一见地做到了一二,便要我们去感谢。
题目是这样的:阅读下面的材料,按要求作文。(60分)
老计一个人工作在大山深处,负责巡视铁路,防止落石、滑坡、倒树危及行车安全,每天要独自行走二十多公里,每当列车经过,老计都会庄重地向疾驰而过的列车举手致敬。此时,列车也鸣响汽笛,汽笛声在深山中久久回响……
大山深处的独自巡视,庄重的巡礼,久久回响的汽笛……,这一个个个场景带给你怎样的感受和思考?请在材料含义范围之内,自定角度,自拟题目,自选文体(诗歌除外),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我的作答如下: 尽职何须感谢,奉献何必清贫
一个普通的铁路职工,为了防止落石、滑坡、倒树危及行车安全,在大山深处每天独自巡视二十多公里。每当列车经过,老计都会庄重地向疾驰而过的列车举手致敬。此时,列车也鸣响汽笛,汽笛声在深山中久久回响。
当我将材料看到这里,心里忽然生出一丝疑惑。我有一个问题,不知道是否有人能够回答,那就是:火车鸣笛是否有它的固定规定?而在深山中向一个普通的铁路寻道员鸣笛致敬,又是否符合这种规定? 尽管我对铁路工作一无所知,但据我的了解,火车司机肯定是不能随意鸣笛的,尤其是在通讯不发达的时候,鸣笛往往是针对某些情况通知车内工作人员的手段,不按标准地胡乱鸣笛、违规鸣笛,不仅仅会给列车工作人员带来困扰,更有可能因此引发一系列的误会,导致巨大的行车危险。
谁给的这些货车司机如此巨大的权力,罔顾行车手则、罔顾车内乘客的生命安全、罔顾国家财产的损失危险,仅仅因为自己心中的一点感激,就将国家财产当成私有之物,自行处置,违规违章鸣笛致意,在尽人皆知的情况下如此行事数年甚至十数年之久,无人问责、无人批评、无人惩处。
设想一下,当你坐在火车上的时候,猛然想起你的生命竟操纵在这样一群毫无职业操守可言罔顾工作责任的人的手中时,你会不会后背惊出一身冷汗?会不会感觉自己正行走在生死边缘?温州动车事故的亡者们尸骨未寒,你是否感觉到了他们在你身后等待着你们与之作伴的冰冷渴望?
然后说说老计。
老计是个好人,这一点毋庸置疑。他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数十年,值得敬佩,也值得尊重。
但我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是否真的值得我们去“感谢”? 在我看来,如果我们要去“感谢”谁,那他应当是做了些自己本不必去做的事情,额外帮了我们的忙。倘若一个人,只是尽了自己的职守、做了自己的薪水酬劳之内本就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甚至是义务,我们犯的着去感谢他吗?
我们如今的生活总是出现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讽刺场景:**去抓盗匪,本是理所当然,可如今抓不到盗匪反是正常,抓到了却要让当事人免不了送面锦旗去表彰;医生尽责诊治、不收红包、不乱开药,这是本分,可如今拒收红包的医生却被大肆宣扬;官员为民服务,和其正常,可如今但有一两个官员和声细气地跟百姓说两句话,便成了“青天”。这些原本如果他们做不到便应该挨骂挨打挨罚甚至去坐坐监牢的、他们职责所在的事情,如今在千万人中难得一见地做到了一二,便要我们去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