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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军团人事制度的提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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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军团的管理的正规化,长效化,建议建立责任到位的人事负责制度。
军团元首——CEO:是军团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处理各类外交事务。
军团总监——战略总监、军事总监与工业总监:管理和组织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同时为本部门的最高代表
一、战略部门
1、人事部门:负责军团人事管理,包括新人招募、权限设置与矛盾仲裁。
(1)、新人招募:暂由星华新人团负责;
(2)、权限设置:按照各部门总监要求,设置和调整权限;
(3)、矛盾仲裁:由军团元首与总监负责,化解与处理军团内外的各种矛盾。部门内部矛盾先由本部门总监进行仲裁,无效果或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满,可提请军团元首会同其它部门总监仲裁;部门之间与军团外部矛盾由军团元首与所有部门总监协调处理。
2、财务部门:负责统计军团收支情况,定期编审军团财务月、季、年报。
3、流通部门:负责军团物资的采购、销售与运输。
(1)、物资购销:负责通过市场购买与销售军团所需各类物资,不同类型的物资应由不同人员负责购销;
(2)、物资运输:负责使用不同运输速度与容量对军团物资进行运输。


IP属地:陕西1楼2012-06-28 12: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