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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绛珠仙草----不止是草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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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说法:黛玉是绛珠仙草,不是花,所以不是“阆苑仙葩”,因此[枉凝眉]中这句不是说黛玉的。继而[枉凝眉]之钗黛说、湘妙说等等就被炮制出来了。还有一种说法干脆就说:林黛玉不是绛珠仙草,因为其为“林”,从“木”,所住潇湘馆,从“竹”;而薛宝钗之“薛”字,及“蘅芜苑”诸字,皆从“草”头,因此宝钗才是绛珠仙草。  
这两种说法并不一致,而且看似并无联系。但是实际上都犯了一个同样的错误,即:绛珠仙草,不仅仅是狭义的“草”,而是广义的植物之意。  

“草”字意可大可小。比如“视……为草芥”这里“草”就是狭义的“没有花香,没有树高”的小草。“草芥”因以比喻没有价值、微不足道的东西。但是同时“草”也有广义的含义。上古即有“神农尝百草”的典故,说的是神农氏(“三皇五帝”中“三皇”之一;一说,即炎帝)为了治好族人的病痛,到山野去遍尝百草,采集药材。《神农本草经》:“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而解之。”荼,即茶的古称。可见所谓“百草”甚至包括有毒的植物,而且也应该包括茶树。所以这里“草”的概念被拓广了。泛指所有草本植物。  
“百草”这个概念后世也多用到。《离骚》:“恐鹈鴂之先鸣兮,使夫百草为之不芳。”鹈鴂,杜鹃。意思是说“我怕等到了杜鹃鸣声先起,各样的花草都要随之香消”这里“百草”应是泛指所有植物,而不局限于草本植物。北京有药铺老字号“百草厅”,将众药称作“百草”。要知道药里面不仅有什么草本木本,还有一些菌类等,也是药材。  

再说“草木”。这也是一个多义词。有一种意思是“草”“木”相通,合起来泛指植物。——而“草”和“木”可以合起来用本身,也表明了“草”和“木”之相近。成语“草木皆兵”,是说前秦符坚被晋朝打败后,逃到一处城池,遥望八公山上,怀疑草木都是晋兵,因而感到害怕。既然是在城池里遥望远方的山,看的清“木”也就罢了,怎么可能连“草”都看的清?既然到了“草”都看的清的地步,那么“木”应该很清楚了,不应该怀疑“木”是兵才对啊。——所以,这里的“草” “木”已经互通,不可拆开了。  
“草木”泛指所有植物的情况还有很多。《离骚》:“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意思是说,时光易逝,春天过了就是秋天,想那草木都要凋零,美人也将衰老。而不是说,到了秋天,“草”、“木”凋零,花、竹就不凋零。柳宗元《捕蛇者说》:“触草木,尽死。”形容蛇之毒。想来毒蛇既然触“草”“木”,尽死,那触花、竹也要尽死吧?  

其实不仅“草”如此,很多字词都有狭义和广义的意思,有的时候不必拘泥于一种理解。再譬如“木”,虽然大部分时候的确是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树“木”,但是若遇上“无边落木萧萧下”(杜甫《登高》)这样的诗句,势不容把“木”解作树被连根拔起或者有搬运工正在运送木材,只能理解成树叶。又有“草木知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韩愈《晚春》),能“斗芳菲”的,恐怕既不是“草”也不是“木”,而是花了。《本草纲目》里的《木》部,都有很多甚至会开花的植物。  

所以,黛玉之为绛珠仙草,与其“林”“木”“竹”“葩”等属性并不矛盾。[终身误]里“俺只念木石前盟”“世外仙姝寂寞林”这样的句子已经很明了的将黛玉说成“木”“林”了。第二十八回黛玉说:“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哪‘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人儿罢了!”不论单从文意还是依脂批,这都是黛玉自陈,黛玉自己(其实也就是作者了)也不介意“草”“木”并称。   
  
   
 作者: 重铸轩辕  



1楼2007-02-10 23: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