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我是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西庄户村的一位普通村民,今天上午十点左右,本村村民到村支部询问“周六周日天降大雨,自家承租地大棚被雨水淹,问大队有没有合理的解决方法”
在讨论过程中,发生争执,本村支部书记动手将村民打伤(鼻出血、来了2批110)
。在解决本事件中没有得出结论……
我很想问:村支部书记代表什么? 是代表党?还是代表人民
? 为何出手伤人?你有什么资格伤害村民?!
如此伤人,不配代表党、代表人民成为本村支部书记!!
希望本村书记拿出正确态度,为此事做出正确的解决方案。
并且,写完110尽快解决,不容包庇此事件,为村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