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太极阴阳颠倒解 阳、乾、天、日、火、离、放、出、发、对、开、臣、肉、用、器、身、武、立命、方、呼、上、进、隅。阴、坤、地、月、水、坎、卷、入、蓄、待、合、君、骨、体、理、心、文、尽性、园、吸、下、退、正。
盖颠倒之理,水火二字详之则可明。如火炎上,水润下者。能使火在下而用水在上,则为颠倒。然非有法治之,则不得矣。譬如水入鼎内,而置火之上。鼎中之水,得火以燃之。不但水不能下润,藉火气,水必有温时。火虽炎上,得鼎以隔之,是为有极之地,不使炎上之火无上息,亦不使润下之水渗漏。此所谓水火既济之理也,颠倒之理也。若使任其火炎上,水润下,必至水火分为二,则为水火未济也。故云分而为二,合之为一之理也。故云一而二,二而一。总斯理为三,天地人也。明此阴阳颠倒之理,则可与言道。天地同体,上天下地,人在其中矣。乾坤为一大天地,人为一小天地也。天者性也,地者命也,人者虚灵也,神也。 若不明之者,乌能配天地人为三乎。然非尽性立命,穷神达化之功,胡为乎来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