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纽约,麦迪逊广场,还是毛头小子的科比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坐在选秀台下面,坐在自己的家人旁边,眼巴巴的看着一个小个子被费城—自己的家乡,第一个选走。那一刻,他的眼睛里透露出来的是羡慕,是不甘。而自己前途未卜,下落不明。
2009年,洛杉矶,斯台普斯中心,三十而立的科比在万人喝彩中突破投篮,游刃有余,无所不能。比他年长三岁的艾弗森眼巴巴的看着场上飞奔的他,眼神里流露出的是唏嘘,是愤懑。而自己却有心杀敌,无力回天。
就在这的一天,艾弗森几乎是坐在场下眼睁睁的看着科比成为最年轻的24000分先生,无可奈何的看着他超越自己的得分记录,心有不甘的看着这个自己宿命中的对手书写一个个历史,完成一个个超越
而超越,其实早在四年前就早已完成。那个赛季,科比完成81分的壮举,职业生涯第一次问鼎得分王,也是第一次,场均得分超过艾弗森。而这时的艾弗森,却在76人继续沉沦——伴随着不断的交易流言。之后的几个赛季,两条本来就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继续分岔,一个登峰造极,拿遍几乎所有的荣耀,一个却穷途末路,沦落到没有球可打的境地。
有人说我是在虐艾弗森,或许她是对的。作为一个科蜜,我始终对05年全明星赛上的那个过人耿耿于怀——那是一个明显的戏耍,而那年,是科比最为艰辛的一个赛季,是万夫所指的一年。作为一个湖蜜,我更是对01年总决赛第一场艾弗森骄傲的跨过泰隆卢的那一幕愤愤不平——他送给了湖人那个季后赛唯一的一场失利,而且那是明显的蔑视。如果你已经打倒了对手,难道非要再吐上一口唾沫么?哪怕是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好公民,他的那句:“我不需要尊重任何人”都曾经让我唾弃。但是,作为一个纯粹的篮球迷,对于这个小个子,更多的,是欣赏和尊重。
我想,在艾弗森身上,我们所看到的他的骄傲和倔强,更多的,是我们自己的影子,青春的影子。他的叛逆与张狂正是我们二十岁的青春的写照,我们不愿看到小艾老去,或许只是不想看到我们自己的明天。我们为小艾唏嘘,或许只是为自己理想和现实的冲突而迷茫。
很多喜欢科比的球迷也都喜欢艾弗森,他们说两个人身上有太多的相似点,他们还说两个人惺惺相惜,是一生的朋友。我却不以为然,两个人只能是一生的敌人,从96年选秀,费城人选择了艾弗森开始,他们就只能是站在对立面上宿命中的对手。我想,初期的艾弗森是不屑于科比的,他是费城的骄傲,是96黄金一代的代表人物,是球队的领袖,而当时的科比,是费城的叛徒,是艾弗森的追赶者,是依仗着胖子拿到三个冠军的寄居虫。2001年是一个分水岭,那一年,科比和奥尼尔联手剿灭了艾弗森的夺冠希望,而2002年,科比更是在艾弗森的地盘上拿走了全明星的MVP奖杯,之后的几年,两个人都尝尽了孤独的滋味,那时,他们被称为东邪西毒,那时,他们都在深渊中挣扎。于是,费城闹剧每年都在上演,于是,科比化身黑曼巴,与世界为敌。
世事难料。呼唤帮手的艾弗森最终被交易,而要求交易的科比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并且等来了拜纳姆的成长与加索尔的到来。从此费城再无3号,从此紫金王朝开始复苏,而季后赛对掘金的横扫更是让世间从此再无艾弗森VS科比的争论。从此,艾弗森从活塞到灰熊到无处可去,从此,科比不断书写一个个属于自己的传奇。我想后期的科比,面对艾弗森的时候,是骄傲的,是得意的。每次相遇,他都愿意跑过去,貌似问候,实则炫耀,宛如当年吃苦受气的小媳妇如今熬成富家婆嘲讽当年的大家闺秀如今的弃妇。两个人的境遇真的是天壤之别。
有人说,艾弗森没有拿到冠军是因为身边没有好的帮手,如果你认为安东尼、马丁、坎比,华莱士、汉密尔顿、普林斯不算好的帮手我也无话可说。有人说,是活塞的主教练欺骗了艾弗森,可是当初被交易到活塞的艾弗森明明是主力。一个伟大到足以进入名人堂的球员如果连这些人都搞不定,那他也就注定没有总冠军的命。我不是对艾弗森有偏见,只是他骨子里的骄傲也就注定了一生孤苦。这和科比的骄傲还有着本质的区别,科比的骄傲只是表面的,只是为了掩饰内心的恐惧,对失败的恐惧,所以为了胜利,他愿意做出任何改变,愿意做任何事情。而艾弗森的骄傲是骨子里的,宁断毋折,他不会为了任何东西而改变自己,他始终坚持自己的风格,始终相信自己的选择。球场上的科比,想什么就做什么,他总是在很专注的做一件事情,得分或者不得分,进攻或者防守,他很少能够一场比赛完整的做所有的事情,而球场上的艾弗森,总是很专注的做一件事情——进攻得分。
我们佩服艾弗森的坚强,感慨艾弗森的骄傲,欣赏他那种跌倒了继续爬起来往前冲的斗志,这个敢爱敢恨,性格鲜明的球员曾经无数次感动了我们,他的兴衰荣辱也曾牵动着数万球迷的心,很多人说,NBA欠艾弗森一个冠军,一枚戒指,而我说,没有这枚戒指,艾弗森才更伟大。只要你想想连孙悦,巴特尔之流都有戒指的话。有人祈祷着纽约能够收留艾弗森,而我说,其实自从离开76人的那天起,他就伴随着他身上的“忠”字一起离开,一起书写进NBA的历史中。只要你想想,这个夏天,艾弗森是在与快船、灰熊、山猫这样的球队在讨价还价,只要你想想他只是为了继续打球而委曲求全,只要你想想他甚至连在尼克斯、灰熊这样的球队都拿不到首发的位置。
像迈克尔—杰克逊一样,我们更希望艾弗森高傲的离去,而不是卑微的活着。
喜欢艾佛森的人,大多是一见钟情。他身上有太多一下子就能勾住你心的东西,是魅惑,是毒。欲罢不能。。。喜欢科比的人,长情而往。你看着他成长,看着他一步步努力的爬上顶峰,然后便汲取天地的力量,越变越强,那份爱就变得日久弥香。一见钟情和日久生情都是爱,人的心却只能容下一个神。
科比,艾弗森——人生若只如初见。
非黑 爱科。亦爱麦,也爱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