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感觉前南斯拉夫“利用外资”还是更侧重于贷款,据称正式允许FDI是从1967年开始的。按照《世界经济》1979年第09期的《南斯拉夫利用外资和开办合资企业情况》一文,“ 南斯拉夫吸收外国投资,到现在已有十多年的历史。1967年南斯拉夫颁布了第一个外国投资法,允许外国资本直接在南投资,同南合办企业。此后,南斯拉夫政府对有关法令作过多次修改和补充,逐步放宽了条件,进一步鼓励外国在南扩大投资。1978年4月,又颁布了新的“外国人向南斯拉夫联合劳动组织投资法”。1968一1977年,南斯拉夫同外国共签订了164项联合投资合同,总投资为261亿第纳尔 (约合16.5亿美元),其中外国投资为57亿第纳尔(约合3.53亿美元),占总投资的22%。南斯拉夫的外国投资绝大部分来自美国和西欧国家。 这期间,一半以上的联合投资合同是同西德、意大利和美国签订的,而其中美国投人的资本最多。”
(http和://wuxizazhi和.cnki和.net和/Article谐/SJJJ197909004谐.html谐)
目前还没有找到前南斯拉夫允许外商独资企业的资料,由此看来,容许外商独资企业很可能是特色的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