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吧 关注:2,229贴子:5,784
  • 5回复贴,共1

【几度秋凉】雅舍小品(一九三九年)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边整理文档一边重新发,照着书整理的格式,到时候发上来一起分享


IP属地:上海1楼2013-03-01 20:01回复
    《雅舍》
      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的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的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茆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蔽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
      “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棹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的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的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风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素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旁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IP属地:上海2楼2013-03-01 20:02
    回复
      《孩子》
      兰姆是终身未娶的,他没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亚随笔》里。他说孩子没有什么稀奇,等于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话无论是怎样中肯,但在骨子里有一点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来世界的主人翁,因为我亲见孩子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动的主要范围是家庭,而现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成为家,没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总缺点什么,必定等到小宝贝呱呱堕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稳,男人开始做父亲,女人开始做母亲,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岗位。我问过一个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妈妈是做什么的?”他说:“给我缝衣的。”“你爸爸呢?”小宝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报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说:“是给我们挣钱的。”孩子的回答全对。爹妈全是在为孩子服务。母亲早晨喝稀饭,买鸡蛋给孩子吃;父亲早晨吃鸡蛋,买鱼肝油精给孩子吃。最好的东西都要献呈给孩子,否则,做父母的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为家庭一切设施的一个主要先决问题。这种风气,自古已然,于今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来,孩子的地位顿形提高,以前的“孝子”是孝顺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谓“孝子”乃是孝顺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对于尊长宾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俱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份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盂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今之“孝子”深韪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体罚之制早已被人唾弃,以其不合儿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
      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踌躇满志,再也不肯下来,那木马不是为出售的,是商店的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加倍不听;母亲说带他吃冰淇淋去,依然不听;买朱古力糖去,格外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总是还你一个不听;当时演成僵局,顿成胶着状态。最后一位聪明的店员建议说:“我们何妨把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专家请来解围呢?”众谋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成有教授面孔的专家从八层楼请了下来。专家问明原委,轻轻走到孩子身边,附耳低声说了一句话,那孩子便像触电一般,滚鞍落马。牵着母亲的衣裙,仓皇遁去。事后有人问那专家到底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那专 家 说:“我说的是:‘你若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专家真不愧为专家,但是颇有不孝之嫌。这孩子假如平常受惯了不兑现的体罚,威吓,则这专家亦将无所施其技了。约翰孙博士主张不废体罚,他以为体罚的妙处在于直截了当,然而约翰孙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人,不合时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诗,写孩子初生,大家誉为珍珠宝贝,稍长都夸做玉树临风,长成则为非做歹,终至于陈尸绞架。这老头子未免过于悲观。但是“幼有神童之誉,少怀大志。长而无闻,终乃与草木同朽”——这确是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小时聪明,大时未必了”,究竟是知言,然而为父母者多属乐观,孩子才能骑木马,父母便幻想他将来指挥十万貔貅时之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战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来喉声一啭彩声雷动时的光景,孩子偶然拨动算盘,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来或能掌握财政大权,同时兼营投买卖;……这种乐观往往形诸言语、成为炫耀,使旁观者有说不出的感想。曾见一幅漫画:一个孩子跪在他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么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裂着大嘴做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
      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


      IP属地:上海3楼2013-03-01 20:03
      回复

        音 乐
        一个朋友来信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烦恼过。住在我的隔壁的是一群在×××服务的女孩子,一回到家便大声歌唱,所唱的无非是些××歌曲,但是她们唱的腔调证明她们从来没有考虑过原制曲者所要产生的效果。我不能请她们闭嘴,也不能喊‘通’!只得像在理发馆洗头时无可奈何地用棉花塞起耳朵来。......”
        我同情于这位朋友,但是他的烦恼不是他一个人有的。我常想,音乐这样东西,在所有的艺术里,是最富于侵略性的。别种艺术,如图画雕刻,都是固定的,你不高兴欣赏便可以不必寓目,各不相扰;唯独音乐,声音一响,随着空气波荡而来,照直侵入你的耳朵,而耳朵平常都是不设防的,只得毫无抵御的任它震荡刺激。自以为能书善画的人,诚然也有令人不舒服的时候;据说有人拿着素扇跪在一位书画家面前,并非敬求墨宝,而是求他高抬贵手,别糟蹋他的扇子。这究竟是例外情形。书画家并不强迫人家瞻仰他的作品,而所谓音乐也者,则对于凡是在音波所及的范围以内的人,一律强迫接受,也不管其效果是沁人肺腑,抑是令人作呕。
        我的朋友对隔壁音乐表示不满,那情形还不算严重。我曾经领略过一次四人合唱,使我以后对于音乐会一类的集会轻易不敢问津。一阵彩声把四位歌者送上演台,钢琴声响动,四位歌者同时张口,我登时感觉有五种高低疾徐全然不同的调子乱擂我的耳鼓,四位歌者唱出四个调子,第五个声音是从钢琴里发出来的!五缕声音搅做一团,全不和谐。当时我就觉得心旌战动,飘飘然如失却重心,又觉得身临歧路,彷徨无主的样子。我回顾四座,大家都面面相觑,好像都各自准备逃生,一种分崩离析的空气弥漫于全室。像这样的音乐是极伤人的。
        “音乐的耳朵”不是人人有的,这一点我承认,也许我就是缺乏这种耳朵。也许是我的环境不好,使我的这种耳朵,没有适当的发育。我记得在学校宿舍里住的时候,对面楼上住着一位音乐家,还是“国乐”,每当夕阳下山,他就临窗献技,引吭高歌,配着胡琴他唱“我好比,……”,在这时节我便按捺不住,颇想走到窗前去大声的告诉他,他好比是什么。我顶怕听胡琴,北平最好的名手××我也听过多少次数,无论他技巧怎样纯熟,总觉得唧唧的声音像是指甲在玻璃上抓。别种乐器,我都不讨厌,曾听古琴弹奏一段“梧桐雨”,琵琶乱弹一段“十面埋伏”,都觉得那确是音乐,惟独胡琴与我无缘。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里曾说起有人一听见苏格兰人的风笛便要小便,那只是个人的怪癖。我对胡琴的反感亦只是一种怪癖罢?皮黄戏里的青衣花旦之类,在戏院广场里令人毛发倒竖,若是清唱则尤不可当,嘤然一叫,我本能的要抬起我的脚来,生怕是脚底下踩了谁的脖子!近听汉戏,黑头花脸亦唧唧锐叫,令人坐立不安;秦腔尤为激昂,常令听着随之手忙脚乱,不能自已。我可以听音乐,但若声音发自人类的喉咙,我便看不得粗了脖子红了脸的样子。我看着危险!我着急。
        真正听京戏的内行人怀里揣着两包茶叶,镀到边厢一坐,听到妙处,摇头摆尾,随声击节,闭着眼睛体味声调的妙处,这心情我能了解,但是他付了多大的代价!他听了多少不愿听的声音才能换取这一点音乐的陶醉!到如今,听戏的少,看戏的多。唱戏的亦竞以肺壮气长取胜,而不复重韵味,惟简单节奏尚是多数人所能体会,铿锵的锣鼓,油滑的管弦,都是最简单不过的,所以缺乏艺术教养的人,如一般大腹贾,大人先生,大学教授,大家闺秀,大名士,大豪绅,都趋之若鹜,自以为是在欣赏音乐!
        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我们的音乐(戏剧除外)也在蜕变,从“毛毛雨”起以至于现在流行×××之类,都是中国小调与西洋某一级音乐的混合,时而中菜西吃,时而西菜中吃,将来成为怎样的定型,我不知道。我对音乐既不能做丝毫贡献,所以也很坦然的甘心放弃欣赏音乐的权利,除非为了某种机缘必须“共襄盛举”不得不到场备员。至于像我的朋友所抱怨的那种隔壁歌声,在我则认为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恰如我们住在屠宰场的附近便不能不听见猪叫一样,初听非常凄绝,久后亦就安之。夜深人静,荒凉的路上往往有人高唱“一马离了西凉界,……”我原谅他,他怕鬼,用歌声来壮胆,其行可恶,其情可悯。但是在天微明时练习吹喇叭,则是我所不解。“打——搭——大——滴——”一声比一声高,高到声嘶力竭,吹喇叭的人显然是很吃苦,可是把多少人的睡眠给毁了,为什么不在另一个时候练习呢?
        在原则上,凡是人为的音乐,都应该宁缺毋滥。因为没有人为的音乐,顶多是落个寂寞。而按其实,人是不会寂寞的。小孩的哭声,笑声,小贩的吆喝声,邻人的打架声,市里的喧豗声,到处“吃饭了么?”“吃饭了么?”的原是应酬而现在变成性命交关的回答声——实在寂寞极了,还有村里的鸡犬声!最令人难忘的还有所谓天籁。秋风起时,树叶飒飒的声音,一阵阵袭来,如潮涌;如急雨;如万马奔腾;如衔枚疾走;风定之后,细听还有枯干的树叶一声声地打在阶上。秋雨落时,初起如蚕食桑叶,悉悉索索,继而淅淅沥沥,打在蕉叶上清脆可听。风声雨声,再加上虫声鸟声,都是自然的音乐,都能使我发生好感,都能驱除我的寂寞,何贵乎听那“我好比……我好比……”之类的歌声?然而此中情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IP属地:上海4楼2013-03-01 20:08
        回复
          《信》
          早起最快意的一件事,莫过于在案上发现一大堆信——平、快、挂,七长八短的一大堆。明知其间未必有多少令人欢喜的资料,大概总是说穷诉苦琐碎累人的居多,常常令人终日寡欢,但是仍希望有一大堆信来。Marcus Aurelius 曾经说:“每天早晨离家时,我对自己说:“我今天将要遇见一个傲慢的人,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一个说话太多的人。这些人之所以如此,乃是自然而且必要的,所以不要惊讶。”我每天早晨拆阅来信,亦先具同样心理,不但不存奢望,而且预先料到我今天将要接几封催命符式的讨债信,生活比我优裕而反来向我贷的信,以及看了不能令人喜欢的喜柬,不能令人不喜欢的讣闻等。世界上是有此等人,此等事,所以我当然也要接得此等事,不必惊讶。最难堪的,是遥望绿衣人来,总是过门不入,那才是莫可名状的凄凉,仿佛有被人遗弃之感。
          有一种人把自己的文字润格订得极高,颇有一字千金之概,轻易是不肯写信的。你写信给他,永远是石沉大海。假如忽然间朵云遥颁,而且多半是又挂又快,隔着信封摸上去沉甸甸的,又厚又重——放心,里面第一页必是抄自尺牍大全,“处违雅教,时切遐思,比维起居清泰为颂为祷“这么一套,正文自第二页开始,末尾之顿首之后必定还要标明“鹄候回音”四个大字,外加三个密圈,此外必不可少的是另附恭楷履历硬卡片一张。这种信也有用处,至少可以令我知道此人依然健在,此种信不可不复,复时以“……俟有机缘,定当驰告”这么一套为最得体。
          另一种人,好纸笔代喉舌,不惜工本,写信较勤。刊物的编者大抵是以写信为其主要职务之一,所以不在话下。因误会而恋爱的情人们,见面时眼睛都要进出火星,一旦隔离,焉能不情急智生,烦邮差来传书递简?Herrick有句云:“嘴唇只有在不能接吻时才歌唱。”同样,情人们只有不能喁喁私语时才要写信的人,情书是一种紧急救济,所以亦不在话下。我所说的爱写信的人,是指家人朋友之间聚散匆匆,睽违之后,有所见,有所闻,有所忆,有所感,不愿独秘,愿人分享,则乘兴奋笔,藉通情愫,写信者并无所求,受信者但觉情谊翕如,趣味盎然,不禁色起神往,在这种心情之下 ,朋友的信可作为宋元人的小简读,家书亦不妨当做社会新闻看。看信之乐,莫过于此。
          写信如谈话。痛快人写信,大概总是开门见山。若是开门见雾,模模糊糊,不知所云,则其人谈话亦必是丈八罗汉,令人摸不着头脑。我又曾接得另外一种信,突如其来,内容讲学论道,洋洋洒洒,作者虽未要我代为保存,我则觉得责任太大,万一庋藏不慎,岂不就要淹没名文。老实讲,我是有收藏信件的癖好的,但亦略有抉择;多年老友,误入仕途,使用书记代笔者,不收;讨论人生观一类大题目者,不收;正文自第二页开始者,不收;用钢笔写在宣纸上,有如在吸墨纸上写字者,不收;横写或在左边写起者,不收;有加新式标点之必要者,不收;没有加新式点之可能亦不收;恭楷者,不收;潦草者,不收;作者未归道山,即可公开发表者,不收;如果作者已归道山,而仍不可公开发表者,亦不收!……因为有这样多的限制,所以收藏不富。
          信里面的称呼最足以见人情世态。有一位业教授的朋友告诉我,他常接到许多信件,开端如果是“夫子大人函丈”或“××老师钧鉴”,写信者必定是刚刚毕业或失业的学生,甚至至于并不是同时同院系的学生,其内容多半是请求提携的意思。如果机缘凑巧,真个提携了他,以后他来信时便改称“XX先生”了。若是机缘再凑巧,再加上铨叙合格,连米粘、房贴算在一起足够两个教授的薪水,他写起信来便干干脆脆地称兄道弟了!我的朋友言下不胜欷歔,其实是他所见不广。师生关系,原属雇佣性质,焉能不受阶级升黜的影响?
          书信写作西人曾称之为“最温柔的艺术”,其亲切细腻仅次于日记。我国尺牍,尤多精粹之作。但居今之世,心头萦绕者尽是米价涨落问题,一袋袋的邮件之中捡出几篇雅丽可诵的文章来,谈何容易!


          IP属地:上海5楼2013-03-01 20:11
          回复
            楼主有梁实秋先生的《运动》吗?可否发出来一下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8-11-25 20: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