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下午两点二十分,选①的有两位,选②的有一位,选③的有三位。于是选择分支③。
#为选③的孩子的三观点上蜡烛#「「「第一章·续」」」
。。。。。。果然还是去买RPG吧。
虽然在这种时刻做出这样的决定的人要不就是脑子有洞要不就是大智如愚,但我两者皆非。
在这短短的三秒钟内,我可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啊。
我为什么要来打工呢?不是为了出名也不是为了钱——啊确实是为了钱才来的。我的零花钱从小到大都是花在游戏上,就连对面街上超好吃的七栗屋的栗子糕也没买过几次。「~~~新勇者~~~向恶魔城进发的挽歌」这款游戏我可是从国小二年级一直追到现在的超狂热粉丝,到昨天为止发售的五部我一部都没落下,特典DVD我也一应俱全。当初参加事务所的原因也只是想要赚钱买游戏。
如今刚出的第六部,要是我没有入手,我还以何颜面存于世上啊——————!!!!!
狗日的事务所,狗日的电话,谁管你啊。
这样想着的我,以雷霆之势扯下衣架上的风衣套在身上,毫不留情的蹲下将衣柜中的东西翻来覆去,找到钱,出门。
无视已经惊呆的LUKI,狗日的谁管你啊。
今日的我有这阿修罗般的气势。
走在街上,爆发查克拉的跑着,紧咬牙关用风衣抵御着【奔雷决·太阳之恶意】,风衣里面短袖T恤已经被汗水湿透,但是不能停啊!一想到RPG可能会被那群低劣的库巴怪抢光就。。。。。。!
今天是7月13日,时间是早晨10:38分。
发生了让我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耻辱事件。
前面不知何时出现的王八绿头发鬼佬仰面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微微张合着嘴巴。中暑?狗日的谁管你啊!阻拦老子去买RPG就从你身上踩过去啦!
但是,下一刻他突然如僵尸复活般直挺挺的伸出手,抓住了我的——用橡皮绳绑起来的一叠钱。
尼玛?!扒手也不挑个软柿子下手啊?!告诉你哦老子我今天有如阿修罗之。。。。。。
还没等我在脑子里吐槽完这句,他勾起一抹笑。
不好,他的眼里有一种难以言状的杀意。
“刺啦啦~~~~~刺啦啦啦~~~~~刺啦啦~~~~~~”
。。。。。。
。。。。。。
。。。。。。
那一刻我觉得世界在我眼前崩塌。
理智意识道德观人性统统都不复存在了。
我想——杀了这个毁了我买RPG游戏的钱的鬼佬。
撕了人家的钱还给配音,真厉害哦。。。。。。
妈妈爸爸,谢谢你们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你们的儿子我要去吃牢饭了,别想我。
经纪人先生,我并不是个称职的偶像,这段时间多谢照顾。
“哈哈哈,你也是来买新勇者的吧?我的钱包没带哦,所以我不许别人买到新勇者。”
哈你妹。
出现分支〈〈〈〈〈〈〈〈〈〈
1.对眼前的家伙使用千年杀〈〈〈〈〈〈〈〈〈〈
2.趁现在离家其实只有五十米,马上回家拿钱〈〈〈〈〈
3.报警(损坏钱是违反法律的]〈〈〈〈〈〈
4.不买RPG,送这个家伙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