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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复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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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复习民法
民法学习的关键点有两个:一个是物权与债权的区分,一个是法律行为的抽象。物权与债权或许有融合之处,但整体上是可以区分的,一个是指向人之外的物的权利,一个则是指向人的权利,两种权利的内容和变动都不同。典型的是一物二卖,两个买主都有债权,但只有接受交付或者登记过户的买主才拥有物权。正是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才使一般财产法分成了物权法与债权法两大部分,才使民法典的分编编排有了脊梁。如同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是民法分则编的存在理由一样,法律行为的抽象是民法总则的存在依据。法律行为不仅是位于民法总论部分的龙头,还是贯穿民法始终的线索。民法的精神就在于私人自治,而法律行为是贯彻私人自治的利器,有了法律行为的概念,债权合同、物权合意、结婚、收养、遗嘱继承等等都得到了统一的说明。因为法律对法律行为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又对各种具体法律行为作出了特别规定,理解各种具体法律行为时,必然要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恰当地把握。这是民法学习的难点,也是民法学习的乐趣所在,既高度凝练如哲学概念,又变幻无穷地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的这两个关键点也可以整合到一块,那就是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理论。许多模糊纷乱之处经过该理论的分析,自然变得明晰简单。所以台湾民法大家王泽鉴先生称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为民法的任督二脉,掌握了这一点,就等于打通了民法的任督二脉。
学习民法,就是要来往穿梭于法律与生活之间,时时让总则与分则的各种规定相逢于记忆当中,既能由博返约,又能化整为零。初学民法,可以大概看看民法的体系。待到各部分学完之后,再将前后串联起来,融会贯通,掌握民法的命脉和精髓。


1楼2013-08-09 17: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