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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偶尔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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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山西1楼2013-08-29 23:20回复
    好贴
        -------わIn credibly slow and hard. I thought I must be tired.(难以置信的缓慢和艰难,我想我一定是累了)


    IP属地:山东2楼2013-08-29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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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自己占 算是以后留的的目录 本层就不要回复了


      IP属地:山西3楼2013-08-29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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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L


        IP属地:北京4楼2013-08-29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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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经验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08-29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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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3-08-3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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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能挂机骂队友,武能塔下送人头;进可孤身送 一血,退可空大卖队友,前能一箭救敌人,后能放墙坑队友!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09-03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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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能挂机骂队友,武能塔下送人头;进可孤身送 一血,退可空大卖队友,前能一箭救敌人,后能放墙坑队友!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3-09-03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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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所谓读书》
                    书终于到了,果然只买书卓越是舍不得给箱子装的。略微吐槽下,29块钱猫粮还给装,书就不给。果然书没有猫粮金贵么。更坑的是某林出版社,一本书硬硬拆成三本,好吧我忍,谁让08版网上都没了已经。
                    跑题貌似略严重,好吧扯回正题。谈到读书,各人都有各人的见解,其中自然不乏些常年一本都不读之人的高见。所以,与其谈怎样“读书”,倒不如谈是怎样“读上的”。
                    要说自我回顾,人生第一套书应该是小学时的《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至于现在的小孩身边百度维基各种百科不太理解这书是干嘛的,可以自行百度维基一下。当然,这个时期最火的还是漫画书。《机器猫》《七龙珠》全集的飘过。但更强的是一同学用一天两本的方式硬生生从校门口书店租看完全套100本《老夫子》。,期间不乏什么被老师发现挨揍没收,书丢了赔押金等糗事。在此向当年的毅力帝致敬。
                    真正算是读书,还是大学那会的事,因为实在无聊的紧,就在专业课上(《模拟电路》,现在还记得,老师你是讲的有多无聊)当打发时间看起了《明朝》。现在想想电子版都快10M了,还真是巨著。在那一间小小的宿舍的小小床板上,还真是陆陆续续看过了不少,每每想起,都有种不真实感。
                    小说之类的近年是愈发江河日下了,就连我自己也是,比起某人的小说,我更偏爱他的杂文。更不用说网上卖的最火的大多是经管、社科。,小说什么的只有特价优惠的不能再优惠了,才会被人们从犄角旮旯里想起来。更不用提什么“现代小说”了,因为从故事性上来说,这就是先天的弱者,说起来,人们更偏爱故事,谁要是有疑问,可以去起点等等看看立马就能释疑。
                    但我还是固执的认为,好故事是一本好小说的一部分,但绝不是全部,只会讲故事的作家算不上什么名家。因为比起故事,更难描述的是感觉,语言毕竟是苍白的,如何把彼时彼地的感觉传达给此时此地的读者,才是体现文字力量之所在。
                    最后,假如说看过一本合自己心意的书就像品尝到美食的话,那么大多数时候吃到嘴里的恐怕都算不上是什么美味。然而先贤不是有这么句话么:要想有机会吃到美食,一个不那么挑剔的饥饿的胃或许是关键。I


                  IP属地:山西11楼2013-09-1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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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当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当时应怎样向她搭话。但不管怎么说,那道白实在太长,我笃定表达不好――就是这样,我所想到的每每不够实用。
                    总之,道白自“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吗”结束。
                    ※ ※ ※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18,少女16。少男算不得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做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
                    “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的。”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胜任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
                    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32,少女31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喝折价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少女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路中间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
                    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
                    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I


                    IP属地:山西13楼2013-09-1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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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节选本书中很喜欢的一章,分享给各位。
                      “噢,还好吗?NEB广播电台,现在是通俗音乐电话点播节目时间。又迎来了周末夜晚。往下两个小时,只管尽情欣赏精彩的音乐。对了,今年夏天即将过去,怎么样,这个夏天不错吧?”“今天放唱片之前,介绍一封你们大家的来信。我来读一下。信是这样的:”
                      您好!
                        每个星期都绕有兴味地收听这个节目.转瞬之间,到今年秋天便是住院生活的第三年了。时间过得真快。诚然,对于从有良好空调设备病房的窗口观望外面景色的我来说,季节的更迭并无任何意义。尽管如此,每当一个季节离去,而新的季节降临之时,我心里毕竟有一种跃动之感。
                        我17岁。三年来,不能看书,不能看电视,不能散步……不仅如此,连起床、翻身都不可能。这封信是求一直陪伴我的姐姐代写的。她为了看护我而中断了大学学业。我当然真诚地感谢她。三年时间里,我在床上懂得的事情,无论多么令人不忍,但毕竟懂得了一些事理,正因如此,我才得以一点一点生存下来。我的病听说叫脊椎神经疾患,是一种十分棘手的病,当然康复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尽管只有3%……这是医生(一个极好的人)告诉我的同类病症康复的比例。按他的说法,较之新投手面对高手而击球得分,这个数字是够乐观,但较之完全根除则难度大些。
                        有时想到要是长此以往,心里就怕得不行,真想大声喊叫。就这样像块石头一样终生躺在床上眼望天花板,不看书,不能在风中行走,也得不到任何人的爱。几十年后在此衰老,并且悄悄死去——每当想到这里,我就悲哀得难以自已。半夜3点睁眼醒来,时常觉得好像听见自己的脊梁骨一点点溶化的声音,说不定实际也是如此。算了,不说这些不快的事了。我要按照姐姐一天几百回向我说的那样,尽可能只往好的方面想,晚上好好睡觉,因为不快的事情大半是在夜晚想到的。
                        从医院的窗口可以望见港口。我不禁想象:假如每天清晨我能从床上起来步行到港口,满满地吸一口海水的清香……倘能如愿以偿——哪怕只有一次——我也当会理解世界何以这般模样,我觉得。而且,如果真能多少理解这点,那么纵使在床上终老此生,恐怕我也能忍耐。
                      再见,祝您愉快!
                      没有署名。
                      “收到这封信是昨天3点多钟。我走进台里的咖啡室,边喝咖啡边看信。傍晚下班,我走到港口,朝山那边望去。既然从你病房可以望见港口,那么港口也应该可以望见你的病房,是吧?山那边的灯光真够多的。当然我不晓得哪点灯光属于你的病房。有的属于贫家寒舍,有的属于深宅大院,有的属于宾馆酒搂,有的属于校舍或公司。我想,世上的的确确有多种多样的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而活着。产生这样的感觉还是第一次;想到这里,眼泪不由夺眶而出,我实在好久没曾哭过了。不过,好么,我并非为同情你而哭。我想说的只是这样一句话——只说一次,希望你听真切才好:
                      我爱你们!
                      10年过后,如果还能记得这个节目.记得我放的唱片和我这个人,那么也请想起我此时说的这句话。下面我放她点播的歌曲,普雷斯利的《好运在招唤》。曲终之后,还有1小时50分,再回到平时的狗相声演员上来。谢谢收听。I


                      IP属地:山西15楼2013-09-1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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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独之人方可抵达的那片孤独の森——所谓《挪威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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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中的“我”渡边君,一个从神户来到东京上学的大学生,住在寄宿式的公寓里,用本人的话来说就是“普通的人啊,生在普通的家庭,长得一张普通的脸,普通的成绩,做着普通的事”本人觉得自己和他人没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在他人眼中算是个相当孤僻的家伙,在宿舍中没什么算得上朋友的人,定多是泛泛之交,却意外的和很受欢迎的永泽君谈得来,因为两人恰好都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高中时期有过一个好朋友木月,并且由木月间接认识了直子,但是在木月死后“从那之后,我青春期中好似有什么东西突然断掉”一般生活着。“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木月虽然死去了,但他的死已经成为一道阴影投射到了主人公内心深处,无论甘愿与否,“我”以后都得背负着这道阴影,永久的生活下去,而这道阴影也横在“我”和直子之间,为以后的悲剧埋下了因果。
                          “我”无疑是孤独的,而这种孤独的原因来自于自身,自己觉得孤独没什么所谓,似乎没有很强的渴望他人理解的欲望,觉得就这么一直下去也并无不可。“喜欢什么?”“徒步旅行,听唱片,看书”“喜欢一个人做事了”“恩,或许”朋友不多,自身也不想同外界有过多的交集,当绿子第一次见面问他时问他“喜欢孤独?”她托着腮说道。“喜欢一个人旅行,一个人吃饭,上课的时候一个人坐得远远的?”“哪会人喜欢孤独。只是不想勉强交朋友罢了。那样只会落得失望而已。”其实渡边内心并不是那么坚硬,反而像是有一层硬壳包裹着似的,里面却是格外让人意外的敏感和温柔,因为害怕失望,害怕受到伤害,自我保护般的和别人保持着距离,这一点和直子颇为相似,但是不同的是,渡边其实内心还是希望能有人理解,不用太多,哪怕只有一个,所以才会被绿子所吸引。
                          至于本书的结尾,“我继续握住听筒台起脸来,看看电话亭的四周。如今我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我猜不看。到底这里是那里?映入我眼帘的只是不知何处去的人群,行色匆匆地从我身边走过去。我站在哪里也不是的场所的正中央,不停地呼唤着绿子的名字。”或许是作者终究不忍太过残酷,渡边究竟有没有被救赎,一切的结局都交给读者自己去感悟。I


                        IP属地:山西16楼2013-09-1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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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泽,头脑聪明,风度翩翩,才华了得,任谁一看就知道是精英的人物“轻轻松松就进了东大,而且成绩优异,将来还打算参加公务人员考试,进外务省当外交官。父亲在名古屋主持一家大型医院,哥哥也毕业于东大医学院,将来要接父亲的棒子。这一家子真是好得没话说。永泽手头一向宽绰,人又长得是风度翩翩,因此,任谁都会注意到他,就连舍监也不敢对他说重话。他不论是对谁提出要求,那人定会二话不说照他的吩咐做。因为你不能不这么做。”
                            “我”和永泽君看起来是没什么交集的,两个好似不同世界的人,“我”普普通通,稀松平常,永泽君则是光彩照人,能力出众,但是两个人有一个至关重要相同点,那就是并不在乎他人的眼光,只按照自己的原则处事“我和渡边相似之处,在于我们未曾想过希望别人了解自己。”永泽说。这是我们和别人不同的地方。别人都忙看让周围的人知道自己,但我不是这样的人,渡边也不是。因我认为别人不了解我也无所谓。我是我,别人是别人。”但永泽的才能也并非单单只来自于天赋
                          “不过,我并不是个守株待兔的人。我依照自己的方式一直在努力,比你努力十倍。”
                          “有时看遍这个世界后,真的令人厌烦。为何那些家伙不努力呢?没有努力又怎能光是抱怨这个世界不公平?”
                          我惊诧地注视永泽的脸。“在我看来,世人都在辛辛苦苦地努力工作啊。难道我的看法错了?”
                          “那不叫努力,只是劳动而已。”永泽简扼地说。“我所说的努力不是这样。所谓的努力,应该要有主题,更要有目标。”
                          “你的意思是,像你决定就业了,在其他人还在发呆时,你已开始学西班牙语之类?”
                          “正是如此。到了春天,我就可以完全掌握西班牙语了。英语、德语、法语我都懂了,意大利语也差不多通了。你想这些若不努力可以达到吗?”
                            永泽的“我”的不同也在于此,他的目标十分坚定,想到了就一定会去达成,坚强到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开拓出道路。永泽和木月也有所不同,木月知道自己拥有才华,却不愿意把这种才华当作展示般显露出来,只有和直子及“我”在一起时,才把自己的天分显露出来。而永泽君则是肆意的发挥着自己的才能,但不能简单说成显露“这很难解释。你知道的,杜思妥也夫斯基不是写过有关赌博的书吗?就和那个一样嘛!也就是说,当周遭充斥着可能性时,你很难就这么视若无睹地让它过去。懂吗?”不愿意看着可能性从身边溜走,想要在广袤天地试试自己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与其说是“炫耀欲”,倒不如说是“野心”更加合适。永泽就是这么一个人。
                            而永泽君无疑也是孤独的,但他孤独的原因和主人公又有细微的不同,永泽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坚强到那种可以彻底摒弃他人眼光的人,他有能力开拓出属于自己道路,而他的孤独也类似与这种“探索者”,这种用自己双手打开局面的人无一不是独身一人,他们不需要被别人理解。
                          “在永泽的体内同时存在着几种完全矛盾的性格,十分走极端。他有时极其温柔,温柔到连我都不由得感动的地步,有时则又极其冷酷、恶毒;有着高贵得出奇的津神层面,同时又是个无可救药的俗物;能够一面统率众人乐观奋斗,一面却兀自在阴郁的泥淖中痛苦挣扎。打一开始,我便清楚地意识到他的这种矛盾性格,我实在搞不懂其他的人为什么都看不见他这一面。他是背负着他自己的地狱过日子的。”
                            至于这种人生是否可谓幸福,或许只有永泽自己才知道。
                          I


                          IP属地:山西18楼2013-09-1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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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线并行的华丽篇章——所谓《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
                              如果说《舞舞舞》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那么毫不夸张的说,《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是村上春树精彩的小说。与《挪威的森林》、《舞舞舞》合称为村上春树三大杰作。小说共40章,单数20章“冷酷仙境”,双数20章为“世界尽头”,这种交叉平行地展开故事情节的手法是村上春树小说的特征,而本书是这种特征最典型的体现。《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获得谷崎润一郎奖。
                              “冷酷仙境”写两大情报组织在争夺一个老科学家发明的可以通过人脑来加密情报的装置,老人躲到了地底。主人公“我”是老人的实验对象,他受到情报组织的威胁,在老人的孙女帮助下,经过了惊心动魄的地底之旅,好不容易找到老人,却被告知由于老人的计算错误,他的意识在24小时后离开现实世界,转往另一世界即“世界尽头”。“我”回到地面上, 与图书管理员过了最后一夜告别,然后驱车到海边静候死的到来。“世界尽头”是另一番景象,这里与世隔绝,居民相安无事,但人们没有心,没有感情,没有目标。“我”一直想逃离这里,但在即将成功时选择了留下,因为“我”发现“世界尽头”其实是“我”自己造出的。本书想象力奇特,艺术水准高超,情节极其荒诞而主题极其严肃,用变形的手法写出人们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混乱现状逃避无门的真实心态。
                              其实第一次读到这本书,是前年在打工时无聊拿手机看到的,算是很迟的了。当时的我已经读过他的很多本书了,但就算如此,这本《世》一开始就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世界尽头”:山林萧索,小镇寂寒。独角兽方死方生,释放出无尽的古梦;居民们无心无感,重复着淡漠的每天。外来的“我”一心要逃离这与世隔绝的沉闷的世界,却在即将成功的瞬间选择了留下。因为“我”发现,这里连人带物所有的一切原来全是“我”的所造。神奇的变形,超绝的想像,荒诞的情节,严肃的主题。村上春树最具艺术张力的小说,与《挪威的森林》、《舞!舞!舞》齐名的三大杰作之一。小说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别开生面,出手不凡。小说依照两条乍看不相关的平行线向前铺展:一为冷酷仙境,一为世界尽头。冷酷仙境以东京大都市为舞台,展开一场波谲去诡的现代信息大战,场面时为高楼林立的地上,时而转入阴冷森黑、山险水恶、“夜鬼”出没的地下,可谓狂澜迭起,险象环生,科学狂人们为了获得足以控制它们思维系统的计算数据,努力读解“头盖骨”之谜,以图称霸世界,
                            而在世界尽头,则别有洞天。山川寂寥,村舍井然,人们相安无事,只可惜人无身影,无记忆,也无心。男女可以相亲却不能相爱,爱需要心,而心已被嵌入独角兽的头骨化为“古梦”,于是我每天读梦不止。这是一部极富虚幻色的厅思妙想之作,将极为荒诞的构思与极为严肃的主题巧妙揉合在一起,寓庄于谐,虚实相生,堪称一幅经过变形处理的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们虚幻心态的绝妙缩景。
                              本篇也是《所谓村上》的最后一篇,为什么把村上当作首期并且花了这么大篇幅,其实是有很深的个感情在里面吧。我读书是从大学时代才开始的,在此之前,不消说是那种连书本都懒得碰的类型,而当初读书的契机也很简单——为了打发无聊,那种能折磨人到发疯的无聊。在此期间陆陆续续的看到过很多,什么韩寒,钟书,王小波,贾平凹,甚至易中天的都看过不少。但是印象最深的,只有两位,一是王二,另一就是村上了。
                              从最早的《且听风吟》,到后来的《挪》《舞》《世》,期间没介绍的还有和《且》并称三部曲的《1973年弹子球》和《寻羊历险记》,后期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天黑以后》《海边的卡夫卡》《奇鸟形状录》以及最近的《1Q84》。《弹子球》和《寻羊》承接《且》而来,讲述了“鼠”去寻找“羊男”的历险,都是村上早期的作品。而后期主要想谈谈那本《奇鸟形状录》,村上的小说象征意义都很浓厚,阅读的时候必须思考才能找到答案,《奇》比起《世》把象征这一点发挥到了极致。不消说我觉得《奇》是村上目前为止的顶峰作品,包含的象征意义太多太多,因为阅历有限所以才在正文中没有单开一篇去谈。但是各位如果有兴趣的话建议还是找来读一读,这本可以说是最严肃的村上思索后的作品。
                              为什么那么喜欢村上,硬要说的话很难表达清楚。我只记得我从小可能就是一个不太喜欢热闹的人,小学4年级学古诗的时候就最喜欢不是李白,也不是杜甫,而是那首《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当时自己的理想居然就是跑去当隐士,最崇拜的文人居然是陶渊明。而村上,给人的感觉和他们异曲同工。村上的小说,每每都给人一种世外田园般的感觉,他笔下的主人公,都乐得自己大小天地之中,虽然都身处大都市的背景下,但是都会坚守自己那哪怕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原则,活脱脱一种现代“大隐隐于市”的风度。恐怕只有能够乐于孤独的人,才会如此的喜欢村上吧。
                                                         ——本篇《所谓村上》完I


                            IP属地:山西21楼2013-09-1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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