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5.5 立夏】
金钟仁在马路牙子上吃了这个夏天第一个冰棍,可感觉却不那么美好,本来在记忆中特别美好的赤小豆冰棍,咬下第一口居然是苦的。
苦涩夹杂着冰冷的口感,让他在这种即将入夏的天气里,打了个冷颤,这不科学,他心里想。
手里拿着冰棍的包装纸,正在寻找垃圾桶的时候,一个把书包只背了一边的中学生,骑着摩托呼啸而去,也顺便带走了他的包装纸,真是世风日下,现在的小混混都是屁大点孩子了。其实,他以前也是这个样子。
骑着噪声无比巨大的摩托,背着压根没有装东西的书包,即使装着也是装着漫画或者租来的封面模糊不清的碟子。
金钟仁至今还记得,那一天跟以往也没有什么不同,太阳光无比的刺眼,自己的一个狐朋狗友朴灿烈非要越自己出来,并且理由还是被妹子甩了,那时候手机并不是人人都有,他站在自家在下面大喊大叫的时候,“金钟仁!金钟仁!”。
那时候正处在模模糊糊想要进入梦乡的时候,金钟仁对美梦没有丝毫的留念,就从床上跳了起来,冲下楼去“你丫大中午不要扰民!!!”
“你这一声喊得也挺大的。”
“这大夏天你跑我家来你想作甚。”
“陪我兜兜风,心情不好。”
“被妹子甩了?”
“哪里明明是我甩的她好嘛!”
“OK ,想去哪兜风啊?让爷带着你,这种天气陪你出去我跟你真是生死之交。”
最终的结果却是金钟仁带着朴灿烈的这个二逼兜兜转转的绕到了妹子家门口,还只是兜兜转转,“你丫想干嘛?想找她直说。”
“没有我真的只是路过,我是想请你看电影来着。”然后指着前面的电影院。
金钟仁他目测面前这位身上的钱不会超过两块,就便说:“两个糙汉子看什么电影。回家回家。”
果不其然,这货身上只要两个硬币,然后就在马路牙子上吃了那年夏天第一根赤小豆冰棍,不知道是那时候冰棍真的好吃些,还是时间太久了,变的不是冰棍而是自己。
吃掉了最后一口冰棍,金钟仁从马路牙子里站了起来,向前走去,拐个弯就是自己以前的学校,素来有渣校之名的学校,这不是本校学生的自嘲,这的确如此这里孩子的都有些不学无术,包括金钟仁。
门口写着XX中学的木牌子,变成了金属牌子,在金钟仁看来有些刺眼。
学校是钱多的没处花么,做这么个大门,也改变不了里面堕落的事实,但金钟仁还是无比怀念这里的,毕竟这里写满了自己的青春。
写满了自己与朋友的,还有与爱人的青春。
那个有些疯狂的青春,终将逝去的青春。
他发现他的视力还是那么好,他看到王大爷坐在传达室里打着呼噜,上面的空调开着,桌子上面还摆着几块没有吃掉的西瓜,用白色的纱布盖着。
因为不想打扰王大爷的美梦,毕竟夏天就是用来吃西瓜然后睡觉的,在门口徘徊了一回,王大爷突然醒了过来,声音比以前苍老了一点“小伙子,在哪干嘛呢?”
“王大爷你好,我是钟仁呐。”
“哦对对对,钟仁现在也出息啦。吃西瓜,吃西瓜!”
“哦,不了,我就是回来有点事,顺便回学校看看。”
正在说话的时候,王大爷打开的学校的大门,虽然是那种升缩门,从缝隙中能清清楚楚的看见校园里的一草一木。
但是在打开的那一刻起,金钟仁还是感觉到了回忆夹杂着夏天独有的味道扑面而来。
【2007.07.07 小暑】
不记得这是今年的第几个冰棍,金钟仁从小卖部里走出来,撕开了包装纸,拿了一路,却没有发现一个垃圾桶,最后觉得实在忍受不了包装纸拿在手里黏糊糊的手感,便仍在了地下。
穿着运动鞋的脚,都能感受到来自地面的热气,金钟仁不仅加快了脚步,期间总是会跟着打着伞的女孩子擦肩而过,他总是喜欢看着女孩子穿着凉鞋的脚,心里想着,这踩上去岂不是铁板烧啊?其实他没想到的,是与他擦肩而过的女孩子,腹诽的是,这货真奇怪啊,大热天穿球鞋,不怕热死啊?
这其实是个记忆里的小细节,微小的不能再微小,金钟仁也很奇怪他为什么对这个小细节如此的记忆犹新。
或许是朴灿烈的一句话?
“你这人真奇怪,人家看脸你看脚!”
这其实是他整个青春期的疑惑,朴灿烈总是喜欢看向那些裸着光洁额头,或者整齐的刘海的女孩子,他们多数扎着马尾或高或低,然后他就开始一场恋爱。
然而自己似乎对这些毫无兴趣,他宁愿在炎热的夏天里吃一根赤小豆冰棍,边走边吃然后走到离家不远的舞社去跳一支又一支的舞。
南城燥热的可怕,那时候舞社的条件称不上好,只有一个除了只会发出巨大的噪声的风扇,还有一个巨大会震得人心发慌的音响,播放音乐要把VCD插进机子里面,所以那时候他放学最喜欢干的事,就是骑着他的摩托,到市中心最大的影像店去买各种舞曲的碟子,一张又一张,最后整整齐齐的码放在舞社的柜子。
那是那时候他最喜欢干的事,但那时候他最喜欢的人还没有出现,不要着急,他就不远处等待着他。
今天的太阳有些出奇的大,街道空落落的,这让人想到那些末日电影的场景,惨白的街道金钟仁心里想,用惨白形容街道是不是用错了形容词,但也这也没办法,即使是从小学的母语,金钟仁依旧学的一团糟。
但他也不在乎,在这个升学率很低的学校,也没几个人会在乎,况且那时候的金钟仁就是人们口里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小混混就小混混吧,我在乎的又不是学习。
跳完了今天最后一支舞,金钟仁终于关掉了那台噪声巨大的风扇,从舞社里走了出来,那时候他还不是舞社的教官,但他却总是第一个来,最后一个离开。
比起女孩子,比起恋爱,我觉得我更喜欢的是舞蹈。
他喝下了刚刚从小卖部买下的可乐,气泡在嘴里有些沸腾。这真是一个让人沸腾的夏天,夜晚的知了依旧叫的无比起劲。
边走边喝可乐,走回了家,路灯照的影子明明暗暗的,掏出钥匙打开自己家的门,迎接自己的只有从家里传来的只属于自己的味道。
自己是90后,也是90候,在家里等待着自己如同候鸟的父母,每每这时候他都觉得自己有一点点孤独。像头发丝一样细微,可瘙的自己的心脏有些难受。
这时候他就像模仿朴灿烈,去寻找一个恋人,是不是有了恋人的陪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可以不与孤独为伍。
金钟仁在马路牙子上吃了这个夏天第一个冰棍,可感觉却不那么美好,本来在记忆中特别美好的赤小豆冰棍,咬下第一口居然是苦的。
苦涩夹杂着冰冷的口感,让他在这种即将入夏的天气里,打了个冷颤,这不科学,他心里想。
手里拿着冰棍的包装纸,正在寻找垃圾桶的时候,一个把书包只背了一边的中学生,骑着摩托呼啸而去,也顺便带走了他的包装纸,真是世风日下,现在的小混混都是屁大点孩子了。其实,他以前也是这个样子。
骑着噪声无比巨大的摩托,背着压根没有装东西的书包,即使装着也是装着漫画或者租来的封面模糊不清的碟子。
金钟仁至今还记得,那一天跟以往也没有什么不同,太阳光无比的刺眼,自己的一个狐朋狗友朴灿烈非要越自己出来,并且理由还是被妹子甩了,那时候手机并不是人人都有,他站在自家在下面大喊大叫的时候,“金钟仁!金钟仁!”。
那时候正处在模模糊糊想要进入梦乡的时候,金钟仁对美梦没有丝毫的留念,就从床上跳了起来,冲下楼去“你丫大中午不要扰民!!!”
“你这一声喊得也挺大的。”
“这大夏天你跑我家来你想作甚。”
“陪我兜兜风,心情不好。”
“被妹子甩了?”
“哪里明明是我甩的她好嘛!”
“OK ,想去哪兜风啊?让爷带着你,这种天气陪你出去我跟你真是生死之交。”
最终的结果却是金钟仁带着朴灿烈的这个二逼兜兜转转的绕到了妹子家门口,还只是兜兜转转,“你丫想干嘛?想找她直说。”
“没有我真的只是路过,我是想请你看电影来着。”然后指着前面的电影院。
金钟仁他目测面前这位身上的钱不会超过两块,就便说:“两个糙汉子看什么电影。回家回家。”
果不其然,这货身上只要两个硬币,然后就在马路牙子上吃了那年夏天第一根赤小豆冰棍,不知道是那时候冰棍真的好吃些,还是时间太久了,变的不是冰棍而是自己。
吃掉了最后一口冰棍,金钟仁从马路牙子里站了起来,向前走去,拐个弯就是自己以前的学校,素来有渣校之名的学校,这不是本校学生的自嘲,这的确如此这里孩子的都有些不学无术,包括金钟仁。
门口写着XX中学的木牌子,变成了金属牌子,在金钟仁看来有些刺眼。
学校是钱多的没处花么,做这么个大门,也改变不了里面堕落的事实,但金钟仁还是无比怀念这里的,毕竟这里写满了自己的青春。
写满了自己与朋友的,还有与爱人的青春。
那个有些疯狂的青春,终将逝去的青春。
他发现他的视力还是那么好,他看到王大爷坐在传达室里打着呼噜,上面的空调开着,桌子上面还摆着几块没有吃掉的西瓜,用白色的纱布盖着。
因为不想打扰王大爷的美梦,毕竟夏天就是用来吃西瓜然后睡觉的,在门口徘徊了一回,王大爷突然醒了过来,声音比以前苍老了一点“小伙子,在哪干嘛呢?”
“王大爷你好,我是钟仁呐。”
“哦对对对,钟仁现在也出息啦。吃西瓜,吃西瓜!”
“哦,不了,我就是回来有点事,顺便回学校看看。”
正在说话的时候,王大爷打开的学校的大门,虽然是那种升缩门,从缝隙中能清清楚楚的看见校园里的一草一木。
但是在打开的那一刻起,金钟仁还是感觉到了回忆夹杂着夏天独有的味道扑面而来。
【2007.07.07 小暑】
不记得这是今年的第几个冰棍,金钟仁从小卖部里走出来,撕开了包装纸,拿了一路,却没有发现一个垃圾桶,最后觉得实在忍受不了包装纸拿在手里黏糊糊的手感,便仍在了地下。
穿着运动鞋的脚,都能感受到来自地面的热气,金钟仁不仅加快了脚步,期间总是会跟着打着伞的女孩子擦肩而过,他总是喜欢看着女孩子穿着凉鞋的脚,心里想着,这踩上去岂不是铁板烧啊?其实他没想到的,是与他擦肩而过的女孩子,腹诽的是,这货真奇怪啊,大热天穿球鞋,不怕热死啊?
这其实是个记忆里的小细节,微小的不能再微小,金钟仁也很奇怪他为什么对这个小细节如此的记忆犹新。
或许是朴灿烈的一句话?
“你这人真奇怪,人家看脸你看脚!”
这其实是他整个青春期的疑惑,朴灿烈总是喜欢看向那些裸着光洁额头,或者整齐的刘海的女孩子,他们多数扎着马尾或高或低,然后他就开始一场恋爱。
然而自己似乎对这些毫无兴趣,他宁愿在炎热的夏天里吃一根赤小豆冰棍,边走边吃然后走到离家不远的舞社去跳一支又一支的舞。
南城燥热的可怕,那时候舞社的条件称不上好,只有一个除了只会发出巨大的噪声的风扇,还有一个巨大会震得人心发慌的音响,播放音乐要把VCD插进机子里面,所以那时候他放学最喜欢干的事,就是骑着他的摩托,到市中心最大的影像店去买各种舞曲的碟子,一张又一张,最后整整齐齐的码放在舞社的柜子。
那是那时候他最喜欢干的事,但那时候他最喜欢的人还没有出现,不要着急,他就不远处等待着他。
今天的太阳有些出奇的大,街道空落落的,这让人想到那些末日电影的场景,惨白的街道金钟仁心里想,用惨白形容街道是不是用错了形容词,但也这也没办法,即使是从小学的母语,金钟仁依旧学的一团糟。
但他也不在乎,在这个升学率很低的学校,也没几个人会在乎,况且那时候的金钟仁就是人们口里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小混混就小混混吧,我在乎的又不是学习。
跳完了今天最后一支舞,金钟仁终于关掉了那台噪声巨大的风扇,从舞社里走了出来,那时候他还不是舞社的教官,但他却总是第一个来,最后一个离开。
比起女孩子,比起恋爱,我觉得我更喜欢的是舞蹈。
他喝下了刚刚从小卖部买下的可乐,气泡在嘴里有些沸腾。这真是一个让人沸腾的夏天,夜晚的知了依旧叫的无比起劲。
边走边喝可乐,走回了家,路灯照的影子明明暗暗的,掏出钥匙打开自己家的门,迎接自己的只有从家里传来的只属于自己的味道。
自己是90后,也是90候,在家里等待着自己如同候鸟的父母,每每这时候他都觉得自己有一点点孤独。像头发丝一样细微,可瘙的自己的心脏有些难受。
这时候他就像模仿朴灿烈,去寻找一个恋人,是不是有了恋人的陪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可以不与孤独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