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好像这两天很火吧,我身边就有一个朋友收到这通知。根据他秘书公司给到的资料显示,好像是有这一项要求的,好像是香港律政司的官方网站内容。对于不相信,朋友的代理公司解释是,某些跟本就不是一个正式秘书公司的小同行在抵毁这一个事实,不重视政府的相关要求,这些小同行有的还是连办公点都没有,所提供的地址其实就是一个路边的邮箱。就这情况朋友向我求助,这个到底可不可信。于是,就在网上搜了一下,网上还真存在两种说法,谁可信呢???听别人说还不如自己亲自去了解,我俩就在网上搜了好几家代理的地址,决定亲身去香港一日游,不得不说,香港真是一个好地方,城市不是一般的繁荣,大楼台不是一般的高,人不是一般的多,美女不是一般的着眼。。。。。好像跑题了。。。。经过大半天的考查。真的想骂人。如果还真的有这么一回事,某些地址还真的是只有一个信箱挂在哪,想想它们说的公司规模怎样怎样,%……
#%¥%#%%#¥这就是在“给肚门放气”。回来后不得不吐槽,朋友的那家代理我们也去到现场考查,挺不错的,接到电话马上就安排香港的人接待了,回来之后也把这个给办了,正如那代理所说的每天只花几毛钱,就当买个放心,要是真被罚了那可是为数不少的一笔钱,先不说这钱谁出,光是对公司的影响都不少了,还是纠结的同学们,我建议你们也亲自去了解一下,打字真的好累啊,给自己上一小段广告吧,如果有需要发型设的同学可以找哥啊。
秀发轻舞,我剪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