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20日,在甲县经营精品店的张某向乙县装饰用品加工工厂的个体老板蔡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蔡某负责加工制作圣诞树饰品1000件并于2002年12月20日在甲县交货,张某在货到后付款人民币l0000元给蔡某。但蔡某于12月份上旬进行加工时发现今年圣诞饰品的市场需求比往年好而且价格有较大抬升,后悔当时约定的买卖款项要得太低,遂向张某交涉要求提高加工价格,张某明确表示反对。蔡某于是故意拖延交货时间,张某于12月22日向蔡某催促交货,并提出如果在12月24日其仍未交货,则解除合同。12月24日蔡某仍拒绝交货,张某便向甲县的李某购进同类货物1000件,并支付了价款12000元。12月29日,蔡某见张某未再来要求提货,便将加工好的1000件圣诞树饰品送至张某的店里,要求张某支付约定的款项。双方发生争议,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
(1)如果蔡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义务,则其应当向何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蔡某提起诉讼后,张某在法院开庭时提出双方曾经就合同纠纷解决达成协议,合意由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虽然蔡某起诉时未声明存在该仲裁协议,但张某向法院出具了真实有效的证据,并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提出异议,则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假设蔡某和张某在原合同里协议合同纠纷由丁县人民法院管精,而蔡某也向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此时丁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4)如果蔡某向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丙县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发现蔡某提供的双方协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证据不真实,双方并未就管辖法院最后达成协议,该法院实际上并没有管辖权,则丙县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假设蔡某和张某达成协议,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而蔡某急于起诉张某,在短时间内先后向甲县、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起诉,三个法院也均予以受理,则该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蔡某和张某事先约定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即张某的精品店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而恰好甲县和乙县正在进行区域界限变更,原来属于甲县的张某的精品店正处于计划变更区域内,正在进行交接。蔡某为确保案件被受理,同时向甲县人民法院和乙县人民法院起诉,两个法院均受理,受理后双方法院都认为自己有管辖权,由此发生管辖权争议,则该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1)如果蔡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义务,则其应当向何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蔡某提起诉讼后,张某在法院开庭时提出双方曾经就合同纠纷解决达成协议,合意由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虽然蔡某起诉时未声明存在该仲裁协议,但张某向法院出具了真实有效的证据,并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提出异议,则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假设蔡某和张某在原合同里协议合同纠纷由丁县人民法院管精,而蔡某也向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此时丁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4)如果蔡某向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丙县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发现蔡某提供的双方协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证据不真实,双方并未就管辖法院最后达成协议,该法院实际上并没有管辖权,则丙县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假设蔡某和张某达成协议,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而蔡某急于起诉张某,在短时间内先后向甲县、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起诉,三个法院也均予以受理,则该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蔡某和张某事先约定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即张某的精品店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而恰好甲县和乙县正在进行区域界限变更,原来属于甲县的张某的精品店正处于计划变更区域内,正在进行交接。蔡某为确保案件被受理,同时向甲县人民法院和乙县人民法院起诉,两个法院均受理,受理后双方法院都认为自己有管辖权,由此发生管辖权争议,则该情况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