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号上午八点多,一群人跑到我表弟家,把他家大门砸开后,闯进院里面,搬起电动车就往地上摔,,他们家里人还拿着铁锤,跑到厨房,先把锅砸了之后,拿着菜刀,说要杀了表弟,当时表弟正在堂屋睡觉,听到后吓得跑到楼上,也不敢给他们开门,那些人就拿着凶器砸堂屋门,后来其中一人手被砸伤后,竟然恶人先告状,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随便拍了几张照片,就把表弟和行凶人中一人抓走了,让其他人回家了,表弟和那个人被关进派出所之后,5天后,行凶者就被放了,而我表弟缺一直被管着,原因是:他把人砸伤了,我想问,他在楼上,怎么把人的手砸成粉碎性骨折呢?更有甚者,我表弟家门被砸坏后,现在已经十天了,派出所也没有给我们一个解释,我姑姑患有腿疾,勉强能够走路,只有寄主在亲戚家,我姑父一个人住在洗澡间里,没有床,只有睡地上,没有锅做饭,只有喝点水,吃点干馒头,这么冷的天,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过的,我们去镇上派出所要说法,还被他们训了一顿,说我们再闹的话,以后有的亏吃,我们只是想要个说法,我们有错吗?我不知道身为任命公仆的他们哪来的嚣张气势,希望有人能够为我表弟家说个公道,法治社会,应该有地方讲理的。我们是唐河县源潭镇齐胡村委刘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