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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个片子叫“被解放的姜戈”里面提到一个激进的废奴主义者——约翰布朗,现在简要的说一下他的故事。

约翰布朗的标准像
布朗出身于俄亥俄州的一个皮鞋匠家庭,15岁时认识了一个叫杰西的小伙子,两个人热火朝天的研究如何推翻奴隶制。不过好景不长,杰西成家以后老婆孩子热炕头,对革命事业不关心了。但布朗要坚持干到底。
1859年10月16日,布朗揣着一张100美元的支票(100美元现在不过是奥古斯汀布维一天的工资,当时可是一笔大得吓人的巨款,马克吐温的小说中毁了诚实镇也不过是100美元),带着全副武装的14名白人和5名黑人攻陷了波托马克河的哈伯斯渡口,占领了铁路、兵工厂和军火库,随后开始释放奴隶。布朗本以为王师一到,黑人奴隶将络绎不绝箪食壶浆而来,可惜什么也没有。
美国政府反应很快,立即决定平叛。当时国家最优秀的军人罗伯特李刚好在华盛顿,于是命令李去主持平叛。当时李上校正在会客,客人是斯图尔特骑兵中尉,于是两人点起一小队海军陆战队乘火车赶赴出事地点。
18日清晨经过几分钟战斗,布朗的10名手下被杀,1名海军陆战队员伤重不治,布朗被俘。
12月2日,布朗被绞死。

油画——约翰布朗最后时刻
说起来布朗也算倒霉,对手过于强大——李和斯图尔特,以后这两个人一个是南方军的统帅,一个是南方军的骑兵司令,美国为了纪念这两个人将M3、M5轻型坦克命名为“斯图尔特”,M3中型坦克命名为“李”。不过呢也不要忘了杰西同志,杰西同志的长子叫格兰特,怎么样,鬼使神差吧。


1楼2013-11-30 22:47回复
    十几个人就敢革命,脑子烧掉了?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12-0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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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顶更健康。
      ——布格道夫在瓦尔哈拉闲逛,看见了隆美尔,便和他攀谈起来。
      隆美尔说:“你还真有趣儿,在元首愤怒时还顶了两句。只是摸肚子的动作太搞笑了哈哈哈。”
      布格道夫纳闷了:“那个时候的你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知道这些事的?”
      隆美尔自豪地说:“自从有了《元首的愤怒》我都知道了,哪里不会点哪里。”
      这时,旁边虎头虎脑的古德里安敲了敲一辆虎式坦克说:“tiger!”
      隆美尔也学着说到:“tiger!”
      布格道夫觉得这也太容易了,不禁感叹道:“so easy.”
      旁边的戈林喜欢嘲笑不懂英语的隆美尔,说:“哈哈哈哈,你会读吗?”
      隆美尔极不高兴,像一只炸毛的狐狸,怒喊:“so easy!!!”戈林惊呆了!吓得躲远了。
      隆美尔满意极了:“元首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元首的愤怒》机。”


      4楼2013-12-19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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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否定约翰布朗的人三观有很大的问题,属于是非黑白不分。中国非常缺少布朗这样赤诚的人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8-05-03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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