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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规定密集出台能否管住党政干部的“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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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已出台实施整整一年。一年来从中央到地方规定频出,效果明显。最近中央又密集出台文件,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大吃大喝的问题再亮红灯。专家分析认为,年底密集出台新规,意在管住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盘子”,不仅要对“八项规定”实施一年来进行制度性总结,也要确定来年的执行标准。
一年来管住“盘子”频出招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公布后不久,“简化接待”、“厉行节约”等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的关键词,各地方、各部门出台具体措施力图管住“盘子”——要求吃自助餐或工作便餐、叫停公款宴请、严禁高档菜肴和高档烟酒摆上餐桌……
今年3月,中组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干部学习在食堂用餐,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现场教学也只能吃自助餐或便餐,不得接受宴请。
9月,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要求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随后中央政治局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会议活动要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不得安排宴请,严禁以培训名义公款宴请,出国期间不得用公款与驻外机构之间相互宴请。
12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布,其中对于陪餐人数提出明确要求,并明令禁止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新规替代旧规 内容细化处理更严
这一年来公布的新规,有不少是此前文件的“升级版”。例如《厉行节约条例》替代了1997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下称“1997年规定”),《公务接待规定》是2006年同名文件的“升级版”,《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则宣布2006年版本以及随后两年公布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北京青年报记者对比这些公开披露的文件新旧版本后发现,旧版文件中有一些内容未能及时跟进新形势变化,如“1997年规定”只要求当年会议经费实际支出应比上年至少压缩10%,但并没有对以后几年的会议经费作出规定。
新版文件的表述更细致具体。2006年版本《公务接待规定》只提出“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而今年新版则提出,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明确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此外,新版文件关于监督和执行的规定更加明确、更加严厉。“1997年规定”对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的处理方式是“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公开曝光”。而今年公布的《厉行节约条例》则明确,根据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至免职的处理,还要视情况追究法律责任,用公款支付的费用要责令赔退。本月公布的《公务接待规定》在2006年版已经明确财政、审计和纪检等部门责任的基础上,更新了处理办法——追究党纪行政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1楼2013-12-17 22: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