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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聊聊明代官制之二地方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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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砖给度娘盖楼~~
帖子转自天涯,寒山忆雪的《寒山读史杂谈录》


1楼2014-01-21 19:59回复
    聊地方官制,得从小往大说起。明代正式的官制只延伸到县一级,所以,就从县说起吧。
      县的官职,基本上集中县衙,不同于今日各种局、各种办公室,明代的县级政府就一个衙门,知县衙门。知县无疑是这个县的老大,正七品,一个县就一个。知县的权力,应该说除了军事权,其他的都拥有,比如财政税收权、民政户籍权、教育权、司法权等。全县的户籍、钱粮、刑名案件、水利整修等等,都由知县负责。
      知县有一个副手,叫县丞,是正八品。县丞的职权有哪些呢,基本上与知县没啥区别,户籍、刑名、钱粮、工程、教育都管,他就是二把手。知县出差的时候,就需要县丞代理知县的职务。
      县丞之下,还有一个官,叫主簿。这个主簿,在讲中央官职的时候,n次提到。比如五寺、国子监、太医院等机构底下的办事员,都有主簿这个官职。在中央,主簿是芝麻小官,在县里,主簿却是除了知县、县丞外的三把手。
      主簿是正九品,平时负责县衙所有公文文书的事务,比如上级发下来的公文,县里要交上去的文书,县里处理政务留下来的文档,审案总结的案卷,都由主簿负责。但是如果知县和县丞都出差了,主簿就可以代理知县的职务。主簿,按照字面理解,主管文书(簿),本职工作也确实如此,可以把主簿理解成县政府知县办公室主任。
      县衙还有第四把手,叫典史。典史是没有品级的,不入流,但也是官而不是吏。典史专门负责缉捕、监狱,参与审判,可以把典史理解为县公安局局长兼一个县法官。历史上抗清八十一日的江阴阎应元,之前担任的职务就是典史。因为掌缉捕一事,所以指挥能力比较在行,有过实战经验,所以阎应元抗清守城,就有职务上的经验优势。如果县丞和主簿都出差了,那么典史可以兼任县丞和主簿的工作,这是文的武的都能来的工作,极能考验人的能力。但是,典史不能代理知县的工作。
      按照地位不按照权力来排,县衙还有第五把手,但是这第五把手只专职管教育,就是无品级的教谕。教谕管理县学,手底下有好几名训导,教谕就是县学校长,训导就是县学教师。
      县一级的官,就这五名了,下面的就是吏和差役。
      吏大概一个县衙有30名到50名这个样子。按照六部的分权方式,县衙的吏员也被分为六个办公室,称作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一个房(办公室)有五六名或者七八名吏,负责专门处理这方面的事务。比如吏房专门负责衙门内吏员、差役的人事事务。户房专门负责全县的户籍和税收,所以如果是老百姓办户口的话,就要去县衙找户房的吏员办理。老百姓告状的话,就要先递状纸到县衙的刑房,由刑房的吏员安排审案时间和相关事务,所以那种直接敲大鼓,递状纸给知县的,基本上都是大冤案,所谓鸣冤击鼓。
      吏之下就是差役。差役分为好几个类型,总的来说,是县衙的服务人员,负责很多事务,比如站堂、看门、看库房、看监狱、催粮收税、押解、缉捕等等。按种类有三大类,皂、捕快、壮三班。
      皂基本上是县衙的服务型人员,有门子(门卫)、马夫、轿夫、灯夫、仓夫等等。捕快就是刑警,专门负责缉捕犯人,也兼职看管监狱的,这一班的头头就是捕头。捕头实际上只相当于刑警队长,离公安局长典史还差得远呢。民壮就是民兵,一个县可以有六七百人的规模,甚至更多,他们基本上负责押韵、治安巡逻,在倭寇泛滥的时代,他们还充当军队抵御倭寇,他们就相当于县联防大队。哪个地方失火了,哪个地方溃堤了,知县可以迅速召集民壮前往救援,县里出现了中级犯罪团伙,捕快对付不了的,民壮就需要出动围攻了。如果是大型团伙,就需要朝廷调官兵围剿了。
      这是一个县的官职机构,五个官、几十个吏、几百个差役,各司其职,面面俱到,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2楼2014-01-21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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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璋废除行省后,行省一分为三,成为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司属于军事机构,暂不讨论。单说非军事的,省一级实际上是两权分立,即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分立。布政司掌行政权,按察司掌司法权【按:分权制的曙光】。
        布政使司有两位长官,左布政使、右布政使,两位平级的省长。布政使是从二品,比尚书低一品。布政使的副手,分类两类,一类是参政,从三品,一类是参议,从四品,都是不定员的,由中央任命,相当于副省长或者省办公室主任,分理各类专职事务,比如督粮、水利、民政、教育等等。
        下面都是小官办事员了,分为两所两司。经历司,负责公文出入,经历一人,都事一人。司狱司,负责省监狱事务,司狱一人。照磨所,负责公文勘核,照磨一人,检校一人。理问所,专门负责刑名案卷的勘核,理问一人,副理问一人,提控案牒一人。
        理问理问,就是负责整理审问记录。照磨,就是公文勘核,照是对照,磨是磨勘。
        布政司衙门还有很多掌管的仓库和制造局,这些库和局都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从九品和无品。比如水浒传当中林冲曾经看管过草料场,这个草料场在明代就属于仓,林冲要在明代,就是仓的看管,当面还有俩领导,大使和副使。
        省一级分置出来的司法机构就是提刑按察使司,提刑按察使司设按察使两人,省法院大法官,正三品,比从二品的布政使低一品。下面有按察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再下面都是小官办事员,就不详细介绍了。
        按察使司的官员需要定期寻访全省各府县,调查案件审理情况,同时,自身也有审理案件的职权。但是,按察使司只能审理徒刑及其以下的案件,涉及到死刑的案件,就需要上交刑部审理了。所以这里有一个问题,也是电视剧上经常出现的大漏洞,就是某某知县或者知府惊堂木一拍,啪,某犯人判处秋后问斩(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斩立决(死刑立即执行)。
        这样的情节完全属于扯淡,任何涉及到死刑的案件,地方政府无权审理,必须移交中央。
        在中央,一般死刑都是秋后问斩,在问斩之前需要皇帝拿朱笔勾名字。所以现在一般拿红笔在别人名字是打叉叉都是不礼貌的行为。判处斩立决及其以上的案件,基本上都是三法司会审。之所以搞得这么复杂,是因为朱元璋定下来的规矩,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慎杀。
        按察使司的本职工作是司法,但是到了晚明,职权出现混乱,按察副使或者佥事到各府州去,专门负责两到三个州府的某项专门政务,叫做道员,比如负责掌管兵备的叫兵备道,负责军务的叫兵巡道。在一些地方还有巡盐道、海关道、河道、茶马道,都是由按察副使或者佥事兼任。这就有特么乱了,分权的状态就被打乱了,到了清代,这些临时兼任的道员干脆制度化了。这就更不好了,容易导致职权的交叉和重复,职权不明,行政效率极为低下。
        这是明代初期的省级官制。到中后期,出现了新的省级官制,巡抚以及总督。


      4楼2014-01-2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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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司是承宣布政、提刑按察、都指挥,分别掌行政、司法、军事权,但是有个问题,都指挥使司只有统兵权,并没有调兵权。
          都指挥使司的职能只是统领全省的卫所军,碰到战事,往往朝廷要派一名将军来指挥调度,这就是总兵官。这样的话,军事权分散,行政与军事分离,在古代那样的信息传递和物资运转的水平下,军政分离导致的后果是作战效率的低下。所以如果一旦出现稍成规模的民乱,就会出现问题。
          这就需要一个职位,来既能掌握行政权,又能掌握军权,实现军政统筹,这个职位就是巡抚。但巡抚最初的设置,并不是因为军政难以统筹,而是因为一些特殊性的差遣,这个时候的巡抚,一般是到地方处理一些大事,比如监督海盐、监督钱粮赋税。
          宣德朝是明代巡抚设置的开端,宣德和正统时期,是巡抚设置的尝试阶段。宣德五年,赵新、赵伦、吴政、于谦、曹弘、周忱等六人分往江西、浙江、湖广、河南及山西、北直及山东、南直之苏松等地巡抚,巡抚的设置开始成为经常性的措施。所以王世贞认为:各省专设,自宣德五年始。
          但是这个时候的巡抚,只是后来常制化的巡抚前身的一种,后来的巡抚的前身,还有其他几种同时期开始尝试设置的官职,这个官职就是镇守。英宗时期,各地开始设立镇守文臣,与巡抚合称镇巡官,当时的巡抚负责钱粮的多些,镇守负责军事的多些。他们都是京官,本职是侍郎或者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这也是朝廷加强中央权力的一种表现。
          于谦就是这个时期的巡抚,他在山西河南干过十几年的巡抚,后来临危受命主持了北京保卫战 击退了也先的进攻。在这个关口,因为之前的土木堡之变,明廷武将系统损失很大,于谦主持全国军务后,开始尝试将巡抚与镇守合而为一,成为兼理军政事务的封疆大吏。
          英宗复辟之后,将这种情况制度化,巡抚编制的归属趋于划一。到了弘治年间,巡抚虽然名义上还是京官,但是已经可以与地方官一样携带家属赴任,而且不用每年进京述职,这就等于实质上成为地方官了。
          到了嘉靖年间,巡抚的设置已经遍及了全国,除了十三省一省一巡抚外,在一些军事要地也设置了巡抚,比如辽东巡抚、大同巡抚、甘肃巡抚、郧阳巡抚等,而且形成稳定的巡抚辖区。


        5楼2014-01-2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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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9楼2014-02-01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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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不错不错


            10楼2014-08-04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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