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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生活拮据,穷苦,说得难听是抠门,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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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林森浩的家境极其穷困,生活很拮据,在人们的眼里他算是抠门的,居然为了一点点的水费也斤斤计较,大动干戈,真是无法理喻。因此也有人形容林森浩是凤凰男,可是你们知道吗?在四川的汶川大地震,他竟然毫不吝啬的捐出800元钱,还积极献血的,800元可能对你们来说不算什么,一餐的饭钱也不只800元,简直是小菜一碟,不是什么天文数字,可是对他一个贫困学生来说800元就是他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生活费啊,可见多么重要,他捐钱不算,还积极捐血。
一个对自己如此苛刻,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衣服是破破旧旧的,现在学校大部分同学喝水都爱喝高档的,口感好的饮料,矿泉水,纯净水,大家都注重保养的,可是林森浩却选择喝学校水管出来的自来水煮开的,普普通通的水。一个对自己如此吝啬的人,竟然在汶川大地震,如此慷慨大方,毫不吝惜的将自己的生活费都捐出了,难道大家不为之动容吗?就连我本人也没有他这么慷慨啊,可见林森浩并不是大恶人。


1楼2014-02-23 19:35回复
    我只想说,你,大家眼里,他是一个吝啬的人,可就是这么一个吝啬的人,竟然在他人遇到重大困难囊中羞涩的时候,他竟如此慷慨大方,毫不吝惜的将自己的生活费都捐出了,捐钱不算,一个身体骨瘦如柴,面无血色,营养不良的人竟然还献血,真担心他这样的身板在献完血之后会不会晕倒,难道大家不为之动容吗?就连我本人也没有他这么慷慨啊,可见林森浩并不是大恶人。
    我也知道有很多人恨不得林森浩快点死的,可是现在不用你们干着急操心了,因为林森浩自己也已经抱着一心想死的心态了,恨不得能快点解决掉自己,一了百了的,随风而去,那样什么烦恼都消失了。想死还不容易?可是就这么让他死去,轻轻松松的死去,大家觉不觉得,是不是太太太便宜林森浩了呢?为何不让他活着赎罪呢?他害死了黄洋,造成国家人才损失重大,害得黄洋没机会无法报答祖国,为祖国效劳的,那么林森浩他是不是应该活下来受罪,替黄洋完成黄洋想要完成的任务?替黄洋实现心中伟大梦想呢?让林森浩替黄洋实现梦想,完成黄洋想做的事情之后,再让他死不是更好?


    4楼2014-02-2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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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能理解林森浩的小气。因为家里兄妹多,没有充足的经济来源。她妈妈许多年一直是收废品去卖了换钱,后来也是因为年纪大了,林森浩又多次劝阻才没再去,所以林森浩自己总是节衣宿食,将省下来的钱都给了他妈妈。那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二万元,也是原封不动地交给了妈妈。别人让他请客他不肯,就给人留下了小气的印象。但他对朋友也还是有大方的时候,盛磊和付令元都常常刷他的饭卡,他从来也没叫他俩还钱。但总体来讲,他肯定是非常节俭的。节俭不是罪,却有可能是被人背地里瞧不起的原因。就像之前某个网友来吧里专门发了一个贴子,其中就讲到葛同学就因为出手大方,经常从外面回来带东西给大家吃,所以同学们都喜欢,就是这个道理。这个道理平时用用就算了,但在人命关天的重要问题上,就不能采用这种以偏盖全的态度来推断一个人,更不能落井下石。


      5楼2014-02-2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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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不认为林是凶手.


        9楼2014-02-23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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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不可能是凶手,小气不是错,又没有占别人便宜,凭啥看不起人家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4-02-23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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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可能给他一次机会,真的不是坏人,只是一念之差~真可惜,大好前途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4-02-23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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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荣心重还会忍着别人歧视,费解的眼神,坚决不喝矿泉水吗?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4-02-24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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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竟然还有人说林家很有钱,一百万是小事,媒体真是没良心,都是报道假新闻


                来自iPad13楼2014-02-24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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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件很悲催的事,平心而论,林森浩是有罪的,且相当严重,这是毋容质疑。但林森浩也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他是一个名牌大学的优秀学子,也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也是一时糊涂铸下大错。这也反映我国现行教育制度的严重缺陷,重智轻德,缺乏对学生最基本的生命教育。林森浩今天的获罪也是罪有应得。但本人认为法律的精神不是为了惩处犯罪,它只是一种手段,它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震慑犯罪,教化社会,它的判决应该基于对社会有积极意义的原则。本案的判决对两个家庭都是一种悲剧,作为黄家虽然出了口气,可也换不回他的优秀儿子黄洋,黄父痛失爱儿痛彻心肺的感觉是可以理解的。但退一步来说,如果能从一位父亲的角度去宽容和包容,这未尝不是一种人间大爱。做为林父,更应该第一时间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应该在庭审前为他儿子犯下的罪去积极救赎,赔偿,尽最大努力去抚慰黄家的伤痛,即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以获得黄家谅解,因为这是能救他儿子唯一的出路。如果法律能从社会效应角度去考虑,也可以判个死缓或无期。


                  14楼2014-02-24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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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很想问,勤俭节约,富有同情心与伤人致死,接受刑法有什么关联?这种因为同情主观认为应该减刑的想法与认为他罪无可恕满口喊杀的想法其实有什么区别?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02-2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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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么说,我个人认为林对黄是伤害致死,这一评判更符合真实。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就是性格使然。一次次的机会,既能挽救黄的生命,也能给自己一个改过的机会,他都没有勇气承认事实,导致是黄一步步“被推向”死亡。真是太可惜了。玩笑应该有个底线。


                      16楼2014-02-24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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