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看守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兴武林村村(东口)
驾车路线:从北京出发,上京沈高速,过五环(五方桥),在出京方向第一个出口(普河桥)出,分道口左拐前行至路口再左拐,到路口右拐前行约1000米,到张台路口左拐前行700米;
乘车路线:乘976路支(通州北苑路口西-大地站),在台湖镇政府玉普上营站下
四、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此条属于刑事程序方面的修改,刑事程序公正是近年来在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过去我们的司法机构更多重视的是刑事实体公正,对程序公正缺少应有的重视,我们的司法审判人员总认为,只要有足够的指控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那么,至于程序方面的瑕疵或是缺陷是不能改变嫌疑人的犯罪性质的,这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的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普遍存在的原因。
本条的修改,其实最大的亮点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现行刑诉法是没有这样的规定的,此次修改说明了辩护人有了独立请求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刑事辩护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专业的律师,而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为了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争取程序上的公正,是一个法治国家应当赋予辩护人这种独立请求回避的权利,辩护人享有了这种独立请求回避权的最大作用在于,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得到公正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