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讯 (记者 张婷)4月8日,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发布农民工监测调查信息显示,2013年度我省农民工人数占全部农村劳动从业人员比重为39%,较上年同期提高6.5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的比重为25.4%,同比增长6.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的比重为13.6%,与上年持平。
据介绍,我省农民工增长的原因,首先是得益于国家扩大就业渠道,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保障农民工权益政策,以及国家采取积极稳健的财政、金融政策,刺激经济尽快复苏计划拉动的结果;其次是各级政府贯彻中央扩大内需和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发展政策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的结果。
在外出农民工中,本省范围内就业人数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76.6%,省外的占23.4%。其中,县外省内就业的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37.2%,乡外县内就业的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39.4%。从到省外就业的农民工来看,主要以京、津、冀、豫、陕及内蒙古为外出就业地,在这6个省、市、自治区中,我省的农民工人数占全体外出农民工的15.8%,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而到“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从业的我省农民工人数占外出农民工的比重为5.2%,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从就业地点来看,在省会城市、地级市和县(市、区)从业的分别占到25.2%、23.1%、33.2%,直辖市占8.8%,建制镇占6.6%,其他地区占3.1%。
据介绍,我省农民工增长的原因,首先是得益于国家扩大就业渠道,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保障农民工权益政策,以及国家采取积极稳健的财政、金融政策,刺激经济尽快复苏计划拉动的结果;其次是各级政府贯彻中央扩大内需和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发展政策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的结果。
在外出农民工中,本省范围内就业人数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76.6%,省外的占23.4%。其中,县外省内就业的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37.2%,乡外县内就业的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39.4%。从到省外就业的农民工来看,主要以京、津、冀、豫、陕及内蒙古为外出就业地,在这6个省、市、自治区中,我省的农民工人数占全体外出农民工的15.8%,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而到“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从业的我省农民工人数占外出农民工的比重为5.2%,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从就业地点来看,在省会城市、地级市和县(市、区)从业的分别占到25.2%、23.1%、33.2%,直辖市占8.8%,建制镇占6.6%,其他地区占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