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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洞的小段子~】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他和她是青梅竹马
她素爱东方古韵,一把五弦琴拨的动听悠扬
他热爱西方文化,一架小提琴拉的美妙无双
豆蔻那年,她初识华裳,愿为其奉献出一生的热血
他笑她腐朽封建,不应时代之变。
二八芳华,她为她亲手缝制了汉家衣冠 他却说,他是男子汉,应该穿那种绅士的礼帽衣衫
待他弱冠,他邀请她一同移居国外,那里有更好的未来
她谢绝了,五千年歌哭之地(故乡)岂能弃之朝夕之间
他失望的离开,独自漂泊在海外,几经风雨辗转,看遍了世间冷暖。
耳边充斥着迪斯科与交响乐,却再难听到那五弦琴的声声叹。
游子思乡 直至耄耋
他以异国人的身份回到了故土
沧海桑田
他着起了她当年为他做的衣冠,在她的坟前把薄酒撒向苍天…
为时已晚却又为时不晚
“娟,你没走完的道路今后由我替你走下去!”
(我们社的社徽镇楼!)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5-09 00:26回复
    一共写了十二个= ̄ω ̄=
    如果有人看的话就不定时更新~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5-09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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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快更!


      IP属地:上海3楼2014-05-09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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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个丑男,虽然并不见得有多丑,但是周围的人说的多了,他也就习以为常了。
        她是个美女,全校公认的美女,她的追求者加起来林林总总几乎可以组成一个班。
        当然,丑男也在其中。
        丑男终于鼓起勇气向美女告白了。
        他不奢望美女会答应他甚至是记住他,对他来说,这份爱只要能说出口就已经足够。
        但出乎所有人包括丑男自己意料的是——美女竟然答应了!理由很简单,因为丑男会做一种很漂亮的衣服,丑男称那是‘汉服’。
        和美女交往,丑男很快乐,尽管美女只是一味地让丑男给她做各式各样的汉服。
        丑男乐此不疲,因为美女是他心中的女神,他甘愿为她付出。
        丑男常告诉美女,其实汉服的美并不只在于它的制式,它其中所包含的文化内涵才是真正的美之所在。
        美女不以为然,对她来说,只要是外表看上去很美丽就行了。
        一年以后,美女和丑男分手了。
        理由也很简单。美女对汉服厌烦了,她要去寻找更美的东西,所以没有再和丑男在一起的必要了。
        丑男却仍然坚持着,坚持着对汉服以及汉文化的热爱,坚持着有朝一日美女会回到他的身边。
        痴情,莫过于此。
        一晃就是十年,当初的同学少年也已经纷纷成家立业。
        在这十年里,丑男逆袭了,白手起家,腰缠万贯昔日的‘丑男’变成了如今的‘高富帅’,但是他身边的那个位置始终是空着的,他一直在等她回来…
        同学聚会,听到有她的名字他迫不及待的驱车前去。
        她一如当年,风华不减,令人惊艳,举手投足间宛若一位公主。
        她看到了他后款款走来。
        “帅哥,你看起来好面熟啊~是谁带来的男朋友吗?不如改日我们一起吃个饭吧~”
        “不了。”他转身离开。
        她是个公主,需要的是骑士和王子,而他只有这一袭青衫。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5-09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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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更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5-1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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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初,剃发令尚未荼毒到这个偏远的小镇。
            她披上了喜服,今天,是她成亲的日子。
            她是一个苦命的孩子,因为战乱,爹爹和几个哥哥都被抓去当了兵,至今仍无音讯,娘也被地主抢去做了小妾,因正房夫人善妒,过门没几天就死于非命,唯留下了她一人活在这世间,孤苦伶仃。
            她的相公是个书生,曾中过前朝的进士,由于看不惯朝堂上政治的黑暗,便辞了官隐居在此处教书,现如今世道纷乱两人执手也算彼此间有个慰藉。
            刚拜完堂,她一声‘相公’还没来得及叫出口,只听有人撕心裂肺的喊到:“快跑!鞑子来了!”
            众宾听后纷纷惊恐的四散奔逃,慌乱中,他拉起了她的手,刚跑到门口只见有一众鞑子飞驰而来。
            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情急之下,他带着她躲进了一旁的草垛。 很快,鞑子闯了进来。 她因幼时给人帮工,落下了哮病的病根。轻轻的喘息声引起了鞑子的注意。
            眼见鞑子的长枪要刺向草垛,为了护她周全,他果断的走了出去,不卑不亢,风度翩翩。
            “圣上有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迟疑,违令者,斩!”
            “我既非满人,为何要剃发?” “哼,那你可要想好了,留发不留头!” 鞑子拔刀要砍,躲在稻草堆里的她慌了。
            她不顾一切的跑了出来,不住的劝着他,仅仅是头发而已,何必要为此白白的丢了性命!
            他苦涩的笑着摇头,剃了发,就算是能活下来又怎样?没有了民族之魂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手起刀落,他的热血喷洒到了她的脸上,却是彻骨的冰冷。 什么行尸走肉?只要能活下来不就行了么?!她只是寻常百姓,目不识丁,她不懂…
            后来她由于貌美而被鞑子掳去献给了将军,自此便沦落成了将军家最下等的贱奴,地位连一只狗都不如。 她整日受尽百般折磨,苦不堪言,不过还好,她还活着,她还有一条命在,一条用灵魂与尊严换来的性命…呵,即使活着,生不如死,又有什么意义呢?
            再后来,两鬓斑白的她被逐出了将军府,流落街头,自生自灭,面对着众人诸多的白眼,她不禁又想起了他在死之前的话语。
            茅塞顿开。
            她回到了故里,花尽了身上仅有的钱财买了些许白麻布。
            上衣下裳,她终于穿上了那件阔别多年的服装。
            她跪在他的衣冠冢前,血,自内而外染红了她的丧服,宛若成亲那天的红装。
            “徽,我终于明白你那句话的意思了,黄泉路上,三生石畔,你可有等我?”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5-14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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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4-05-1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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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遗忘比失去更加可怕。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05-15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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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啊,有时遗忘比失去更可怕……楼主求更。楼主求勾搭(楼主我能转到空间吗?)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05-1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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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转,可以转到空间嘛~


                    IP属地:浙江12楼2014-05-1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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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混脸熟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05-24 02:38
                      收起回复
                        不错,很有想象力。还有么。我是新人,混脸熟。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05-25 23:04
                        收起回复
                          很萌很萌来催文啦~!


                          16楼2014-05-31 07: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