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些律师,和坏企业官员利用StatutoryLaw 的漏洞欺诈民众的血汗钱,我生气。如果我是律师,我会代表这些民众控告政府/电业部/for Negligence. 虽然政府制定StatutoryLaw,但是不会被追究责任因为政府通常不会干预民众之间的社会接触。但是电业是政府专控制企业,政府应该被看待成法人或是Thirdparty intervener,没有尽责,忽职。补偿Remedy 虽然被Statutory Law限制,但是可以在Common Law 中得到和延伸。Common Law 是民法是民制定的法,是保护民众的法。所以我支持Jury System 民众陪审团,民众审判对和错(不是当权者),民众的审判结果也是民法产生的途径,这样的民法才会成为真正的民法。 Common Law 民法的原则之一就是Shall not no remedy. 补偿这些受害人不仅要全部买入价CP,而且我会代表民众对政府要求punitive 惩罚性补偿。政府受到严重处罚才会改过,严格的法才会出台去保护民众,这样他们才不会受到惩罚。是这样,真正的律师会帮助法律体制的健全和完善,这才是为什么民众会付高价雇用律师,因为他们承担着捍卫法律和民众Sovereignty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