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些像,无法理解现代法律中无‘’死刑‘一样...个人以为,是不是因为,自杀与他杀,都是相对人漫长的生命过程中,特殊条件下,极为短暂的存在的一种情绪,包括动机..而产生的结果;既然是生命中短暂的存在...就尊重生命价值的人文精神来说,因为短暂而扼杀生命的漫长,因为已他杀的非存在的生命,而扼杀存在的罪犯的生命的漫长,从这个角度而言,是不尊重生命价值的人文精神;以人为本的法制,当然脱离不了生命价值的思考,这是我选B的原因
.......................... 7755【自我思考】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