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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奇书《保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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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aimee_001《保富法》作者聂云台先生,是清代名臣曾国藩的外孙,旧上海首任商会会长。他从自家的经历和在上海所见所闻的富人家庭的变迁,来谈富裕人家的持久发达之道。很值得一读,特别是在当代。
  本文曾在上海《申报》连载,轰动上海,激荡时人之心,一时引起各界纷纷捐赠助学金四十七万余元(大家想当时的四十七万元相当于现在多少钱),柳亚子等各界名流纷纷响应,一时传为佳话。
  印光大师、柳亚子等佛学高士撰文倾力推荐。
  民间自发纷相印赠此书,至今在港、台地区和东南亚商人圈仍广为流传!


1楼2014-08-28 09:13回复
    《大学》上说:“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孟子》说:“为富不仁,为仁不富。”因为贪财与不贪财,关系着别人的利益和幸福;所以发财便能造罪,不贪财方能造福。世人都以为积钱多买些田地房产,便能够使子孙有饭吃,过得幸福,所以拼命想发财。今天看看上述几十家的事实,积钱多的,反而使得子孙没饭吃,甚至连子孙都灭绝了;不肯取巧发财的,子孙反而能够有饭吃,而且有兴旺的气象。平常人又以为不积些钱,恐怕子孙会立刻穷困;但是从历史的事实、社会的经验看来,若是真心利人,全不顾己,不留一钱的人,子孙一定会发达。现在我再举几个例子来说。


    3楼2014-08-28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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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清朝的林文忠公(林则徐),他是反对英国侵略以致于引发鸦片战争的伟人。他如果想发财,当时弄个几百万是很容易的事情。他认为鸦片贻害人民非常严重,所以,不怕用激烈的手段烧毁了鸦片两万箱。后来,英国人攻广东,一年攻不进,以后攻陷了宁波、镇江。清朝不得已,就将林文忠公革职充军,向英国人谢罪谈和。林公死了以后,也是毫无积蓄,但是他的子孙数代都是书香不断,曾孙辈中尚有进士、举人,至今日仍然存在显达者。数年前故世的最高法院院长林翔,也是其中的一人,而且道德亦非常的崇高。这又是一个不肯发财,而子孙反而大发达的证据。
        再看与林公同一个时候发大财的人,我可以举几个例子:就是广东的伍氏及潘氏、孔氏,都是鸦片场里发大财至数百千万银两的。书画家大都知道,凡是海内有名的古字画碑帖,多数都盖有伍氏、潘氏、孔氏的图章,也就是表明了此物曾经在这三家收藏过,可见得他们的豪富。但是几十年后,这些珍贵的物品,又已经流到别家了。他们的楠木房屋,早已被拆了,到别家作妆饰、木器了。他们的后人,一个闻达的也没有。这三家的主人,总算是精明能干,才会发这样的大财。当时的林文忠公(林则徐),有财却不肯发,反而弄到自己被革职办罪,总算太笨了吧!然而至数十年以后,看看他们的子孙,就知道林文忠公是世间最有智慧的人,伍氏、潘氏、孔氏,却是最愚笨的人了。


      5楼2014-08-2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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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一个实例,就是上海哈同花园的主人,近日报纸上常有讥讽的评论:说他们生平对于慈善事业不肯多多帮助,并说他有遗产八万万银元。试设想一下,财产八万万的收入,就照二厘的利息来计算,每年也应该有一千六百万,如果他们肯将这尾数的六百万元,用作救济贫民之用,那么全上海的难民,就可以得救了。在三年前,上海的难民所中,有十万人,每人的粮食,以每个月两元计算,全年不过才两百余万元。到去年米贵的时候,难民所中的难民才不过一万几千人,每人的月花费三十元,一年共五、六百万元,也还不过是他们收入年息的三分之一罢了。再说上海死在马路上的穷人,去年将近有两万多人,前年不过一万多人,再前年不过是几千人。就单说去年米贵,死人最多的时候,如果办几个庇寒所和施粥厂,养活这两、三万人,也不过一年花个五、六百万元就够了。这在富豪们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然而这一毛,他们却舍不得拔。如果能花几百万元,就能救几万个穷民。他自己的家用,若是没有特别的挥霍,就算出手如何得阔绰,还是可以将一年所余的上千万利息来用作储蓄的。这样一来,一方面得到了美名誉,一方面作了救人的大功德,再一方面又仍然每年增加了若干万的积蓄。这样的算盘,实在是通极了。然而他们却没有这样智慧的眼光,一心只想这一千六百万元,一滴不漏,全部都收到自己的银行帐上,归为己有,任意挥霍。竟然没有想到这肉身是会死的,自己既无子女,结果财产全归了他人。几万万的财产,一旦变为空花,只是徒然带了一身的罪业去见阎王,而且又遗下一片“为富不仁”的口碑,留在这个社会。


        8楼2014-08-28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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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也挂着信佛的招牌,但是全不知道《药师经》上开宗明义,就详细地说明了悭贪不舍的罪过。经上说:“有诸众生,不识善恶,惟怀贪吝,不知布施,及施果报;愚痴无智,缺于信根,多聚财宝,勤加守护。见乞者来,其心不喜;设不得已而行施时,如割身肉,心生痛惜。如此之人,由此命终,生饿鬼界,或畜生道。”因为大富之人,钱财有余,自己放着也没有用处,明知道多数人将会饿死,却不肯施财救济。若是从道德上责备起来,这简直是间接的杀人。积钱最多,力量最大,而不肯布施的,他所负的杀人罪就更重了。譬如见到一个小孩,站在井边,快要落井了;有一个人在旁站着,全不开口,也不拉开这个小孩,而让他落井死了。我们一定会说,这个孩子算是被他杀死了一样。而富人的见灾不救,正是一样。何况是大富如此,连利息的一小部分都不肯舍,那么马路上死的几千几万的饥民,岂不是要算他杀死的一样吗?杀死几千几万人的罪过,难道是用骄慢心,以信佛作为幌子,勉强花点挥霍不尽的小钱,作点专卖面子的善事,就以为自己已经是作了功德,便可以免除一切的罪过么?我想恐怕天地鬼神,决不会如此含糊地宽恕他。所以我说这一段事实,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分别真伪,打破心里的悭贪,切不可蹈积财不施的覆辙!


          9楼2014-08-28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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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中篇和下篇哦,大家先好好看看上篇吧,相信很多人会受益很多的!


            12楼2014-08-2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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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在看么?难道遇到了传说中的单机?


              13楼2014-08-28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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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门吧人多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08-29 20:43
                收起回复
                  有需要实体书的吗?免费结缘 如有需要,请在某宝搜索店铺:我的素生活。 南无阿弥陀佛!


                  15楼2014-08-29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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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一句话就是“舍得”有舍才有得。你想要什么,就舍什么,就是我们说的布施的意思,我们舍出去后,老天爷会给我们更多。做慈善其实是在帮我们自己。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例如:想得到爱,就先付出爱,想要别人相信自己,先就不要骗别人等等
                    其实这付出与得到的法则就是同因果法则和业力法则一样,都是宇宙的法则。


                    16楼2014-09-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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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提是,我们付出时是全无私心的。那样才行。


                      17楼2014-09-1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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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一顶。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4-09-1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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