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起,《我叫MT Online》与《秦时明月》等游戏的成功让业内人士突然意识到了IP(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所拥有的价值。因此从今年开始,各大游戏厂商就开始“圈地”行动——抢占IP,所以2014年又被手游行业的从业者戏称为“移动游戏IP年”。 IP即品牌。一款优质IP有着数量庞大的粉丝用户群体,这首先就降低了游戏的推广成本,其次产品在粉丝群体中快速的口碑传播、较长时间的黏着度,都是非IP类产品所不具备的优势所在。在国内的优质IP来源可以简单分为以下4种:热播综艺节目,如《爸爸去哪儿》;经典著作,如金庸古龙武侠系列;动画与游戏,如《秦时明月》、《仙剑奇侠传》等;热门网文作品,如《唐门世界》。但与国内的IP号召力相比,对中国玩家而言,还有一类IP受众更广、更富有影响力,而且潜在消费者甚至分散在两代到三代人之中——这便是日本动漫IP。 日本动漫业发达,优秀作品层出不穷,每个人的童年时代最美好的记忆中,有会有日本动漫作品的若干影子。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们是否在移动游戏领域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童年的梦想呢?我们是否也玩到了与这些动漫有关的好游戏呢?正是这样的疑问,促使我们做了这样一篇选题。
我们选取了15款经典的日本动漫、游戏主题的作品,让我们逐一来看看它们在手游领域的表现如何把!
——需要赘述一句的是:由于中日两国文化差异等原因,一些日本动漫在两国的受众量差异十分大。像《美妙旋律》、《海螺小姐》这样的IP在日本广为人知,但在国内只有少部分动漫爱好者才知道。因此,类似这样的作品我们没有选入其中。 我们选择的动漫游戏IP包括:《航海王》、《火影忍者》、《死神》、《哆啦A梦》、《名侦探柯南》、《口袋妖怪》、《灌篮高手》、《龙珠》、《圣斗士星矢》、《聪明的一休》、《蜡笔小新》、《樱桃小丸子》、《足球小将》、《美少女战士》与《阿童木》等15款。
口袋妖怪
“口袋妖怪”系列是日本任天堂1996年推出的一款Game Boy游戏,其后发展为各类媒体作品。所以,其本身就是一部RPG游戏。
“口袋妖怪”系列版权口袋妖怪的版权是由Game Freak(原始游戏开发商、由任天堂控股的第三方游戏公司)、Creatures(任天堂子公司,拥有GB和DS上的《口袋妖怪》游戏开发权,参与了“口袋妖怪”系列的部分设计)和任天堂共同拥有的,目前暂未授权给国内公司。上月消息,Game Freak正在开发iPad版《口袋妖怪》,是一款卡牌游戏,游戏预计于2014年底之前发售。而在正版的“口袋妖怪”手游发布前,国内已有相当数量的“口袋妖怪”侵权产品出现,《去吧皮卡丘》是其中的佼佼者。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日本特有的IP版权所有体系。日本游戏业非常注重知识产权与其规范化管理。但走向极致之后,形成了一个IP多家单位共同持有的特点。以《口袋妖怪》为例。“口袋妖怪”系列游戏版权是由Game Freak、Creatures和任天堂共同拥有的。而“口袋妖怪”动画版的版权则是由任天堂、Creatures、Game Freak、东京电视台、小学馆集英社版权公司、JR东日本企画等七家企业共同所有。或者简言之,所以为一个IP提供了创意思路和贡献了关键性内容的单位,都要分享有这个IP的部分版权。任何一个日本知名IP的漫画、动画、书籍甚至玩具造型灯的版权都是分属不同的公司的。当一家游戏开发企业需要获得这个IP的授权时,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都要涉及到拥有上述版权的单位。
基于上述情况,国内游戏公司获取日本IP也就通常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通过IP版权方获取;一种是通过日方游戏公司获取。而且IP授权合同中被授权方可能需要说明:改编游戏的游戏类型,提交详细的游戏策划案,提交收入计划书,确定IP授权区域与应用终端等,因此取得日系IP授权非常艰辛。
我们选取了15款经典的日本动漫、游戏主题的作品,让我们逐一来看看它们在手游领域的表现如何把!
——需要赘述一句的是:由于中日两国文化差异等原因,一些日本动漫在两国的受众量差异十分大。像《美妙旋律》、《海螺小姐》这样的IP在日本广为人知,但在国内只有少部分动漫爱好者才知道。因此,类似这样的作品我们没有选入其中。 我们选择的动漫游戏IP包括:《航海王》、《火影忍者》、《死神》、《哆啦A梦》、《名侦探柯南》、《口袋妖怪》、《灌篮高手》、《龙珠》、《圣斗士星矢》、《聪明的一休》、《蜡笔小新》、《樱桃小丸子》、《足球小将》、《美少女战士》与《阿童木》等15款。
口袋妖怪
“口袋妖怪”系列是日本任天堂1996年推出的一款Game Boy游戏,其后发展为各类媒体作品。所以,其本身就是一部RPG游戏。
“口袋妖怪”系列版权口袋妖怪的版权是由Game Freak(原始游戏开发商、由任天堂控股的第三方游戏公司)、Creatures(任天堂子公司,拥有GB和DS上的《口袋妖怪》游戏开发权,参与了“口袋妖怪”系列的部分设计)和任天堂共同拥有的,目前暂未授权给国内公司。上月消息,Game Freak正在开发iPad版《口袋妖怪》,是一款卡牌游戏,游戏预计于2014年底之前发售。而在正版的“口袋妖怪”手游发布前,国内已有相当数量的“口袋妖怪”侵权产品出现,《去吧皮卡丘》是其中的佼佼者。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日本特有的IP版权所有体系。日本游戏业非常注重知识产权与其规范化管理。但走向极致之后,形成了一个IP多家单位共同持有的特点。以《口袋妖怪》为例。“口袋妖怪”系列游戏版权是由Game Freak、Creatures和任天堂共同拥有的。而“口袋妖怪”动画版的版权则是由任天堂、Creatures、Game Freak、东京电视台、小学馆集英社版权公司、JR东日本企画等七家企业共同所有。或者简言之,所以为一个IP提供了创意思路和贡献了关键性内容的单位,都要分享有这个IP的部分版权。任何一个日本知名IP的漫画、动画、书籍甚至玩具造型灯的版权都是分属不同的公司的。当一家游戏开发企业需要获得这个IP的授权时,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都要涉及到拥有上述版权的单位。
基于上述情况,国内游戏公司获取日本IP也就通常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通过IP版权方获取;一种是通过日方游戏公司获取。而且IP授权合同中被授权方可能需要说明:改编游戏的游戏类型,提交详细的游戏策划案,提交收入计划书,确定IP授权区域与应用终端等,因此取得日系IP授权非常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