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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总在店门口撒尿 刘大妈提意见被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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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7日 来源:现代快报
俞晓翔漫画
原标题:狗狗总在店门口撒尿 刘大妈提意见被打伤
狗狗总在店门口撒尿,店里的营业员刘大妈觉得门口有异味会影响客源,上前说了狗狗的主人张先生两句,双方随后发生争吵进而大打出手。年过六旬的刘大妈受伤住院,可张先生却不愿承担医药费,刘大妈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日,该案经秦淮法院审理后,法官判定责任一人一半,张先生要承担刘大妈一半的医药费。
现代快报记者王瑞
60多岁的刘大妈是一家鞋店的服务员,2013年8月的一天,她看到一条狗在店门口撒尿,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每次都会留下严重的气味,导致不少顾客抱怨不迭。当天看到这条狗又在门口撒尿,她当即上前冲着狗狗主人说了几句。不想,狗狗主人张先生顿时来了火,双方因此发生口角进而动起了手。
张先生对着刘大妈挥舞渔网兜,刘大妈则操起扫帚对着张先生就是一顿打,其间张先生右眼眉骨处受了伤,他吼了一声“你给我等着”,就带着狗离开了。没多久,他拿着一把扫帚和半块砖头又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名女子。此后,店里的货架倒了,鞋子散落一地,刘大妈也被张先生打了一棍子。
刘大妈受伤到医院治疗。民警将张先生带到派出所,因殴打60岁以上老人,予以行政拘留13日,并罚款500元。民警告诉张先生,刘大妈因为此事住了院,可张先生表示,没钱赔对方。
出院后,刘大妈多次索赔无果,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近8000元。法庭上,对于刘大妈的伤情张先生并不认可,他称自己当初打的是对方的胸部,而刘大妈的伤情是脑震荡,跟自己无关。对于对方索赔误工费1200元,他也表示开误工费证明的是刘大妈的朋友,因此这个数字并不可信。
法院调查审理后认为,小狗在路边撒尿本是一件小事,引发矛盾后,双方从口角发展到相互殴打,都不同程度受伤,对纠纷的发生双方均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各自应承担5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张先生赔偿刘大妈各项费用近35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法官提醒
近年来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随地大小便、不牵狗绳、见人狂吠等问题导致类似矛盾频发。对此,办案法官表示,要解决此类矛盾的发生,首先养狗市民要提高自身素质,最好用狗绳牵着狗,不让爱犬随意撒尿。同时,大小便后要及时进行清理。如果发生矛盾,切勿因一时冲动动手,否则后果可能会很严重。


1楼2014-09-27 09: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