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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来说说你最不能接受的霸王条款吧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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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都聊说说


1楼2014-11-14 09:29回复
    我先说说我的,最不能接受
    买受人自出卖人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做答复,视同接受。
    在合同中出现次数最多的霸王条款!
    你都不管业主收没收到吗?!丧失啊!


    2楼2014-11-1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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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位法官认为最最霸王的条款是这个:附件十 补充条款 第十六条补充(Page24)
      如商品房在合同约定日期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出卖人提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收楼手续,双方同意以出卖人书面通知的收楼日为交房日期;若买受人未按通知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则视为买受人同意该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并已实际交付买受人。!!!!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实际交付之日起或!!!视为实际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业主本来是有拒绝提前收房的。但是这条,取消了业主拒绝提前交房的权利;而且开发商规定交房日期,不管业主同不同意,就完成风险转移了!这条风险很高~


      4楼2014-11-1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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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发现一个不对等条款
        业主迟交款罚款是180天之内万分之一;180天以为是1%;
        但是恒大迟交房和迟交产权证却都是万分之一!!!!


        5楼2014-11-14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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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有些不平等条约


          6楼2014-11-14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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