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贴一段原文:
另外,线段必须被线段所破坏才能确定其完成。对于线段划分的第一种情况,如果第一笔出现笔破坏后,接着的一笔就创新高,而且再后一笔,根本就不触及笔破坏那一笔,那么,这时候,显然构成不了线段对线段的破坏,因为后面这这三笔没有重合,不可能构成一线段。
而这,用第一种情况的判断法就更明确了,上面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形成特征序列的分型,当然就不可能是线段的完成。
再者,线段被线段破坏,必须不能是被同一性质的线段所破坏,也就是从向上一笔开始的线段不可能被向上一笔的线段所有破坏,必然是被从向下一笔开始的线段所破坏。
线段的第二种情况,其实就包含这种情况。也就是,按第一种情况,线段A没有被接着的线段B破坏,但接着的线段C破坏了线段B,因此,线段B是完成的,当然线段A也应该是完成的。注意,这里的线段A、B、C只是用结合律的原则先划分,括弧里面满足线段的基本性质,在这破坏关系没被确认之前,这只是一个假设的称呼。
各位肯定注意,在第二种情况下特别强调,第二特征序列,其实就是对应着线段C对线段B的破坏,不再分第一、二种情况了。这,其实是一个简化的方法。为什么?
如果我们坚持线段的最终破坏回补特征序列缺口情况,那么,如果线段C对线段B还是第二种情况,那么线段C的区间肯定就在线段A特征序列缺口与线段B特征序列缺口之间,如此类推,总会出现一个线段X,使得对应前面的线段是回补特征序列缺口,否则,这些线段的区间就会无限缩小,最后就会形成一个点,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学过极限的都应该能理解。所以,在一串的相对前一线段是第二种情况的线段串中,比如最终会出现第一种情况的破坏,这样倒推回来,必然有这一串假定线段间的连续破坏。
另外,线段必须被线段所破坏才能确定其完成。对于线段划分的第一种情况,如果第一笔出现笔破坏后,接着的一笔就创新高,而且再后一笔,根本就不触及笔破坏那一笔,那么,这时候,显然构成不了线段对线段的破坏,因为后面这这三笔没有重合,不可能构成一线段。
而这,用第一种情况的判断法就更明确了,上面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形成特征序列的分型,当然就不可能是线段的完成。
再者,线段被线段破坏,必须不能是被同一性质的线段所破坏,也就是从向上一笔开始的线段不可能被向上一笔的线段所有破坏,必然是被从向下一笔开始的线段所破坏。
线段的第二种情况,其实就包含这种情况。也就是,按第一种情况,线段A没有被接着的线段B破坏,但接着的线段C破坏了线段B,因此,线段B是完成的,当然线段A也应该是完成的。注意,这里的线段A、B、C只是用结合律的原则先划分,括弧里面满足线段的基本性质,在这破坏关系没被确认之前,这只是一个假设的称呼。
各位肯定注意,在第二种情况下特别强调,第二特征序列,其实就是对应着线段C对线段B的破坏,不再分第一、二种情况了。这,其实是一个简化的方法。为什么?
如果我们坚持线段的最终破坏回补特征序列缺口情况,那么,如果线段C对线段B还是第二种情况,那么线段C的区间肯定就在线段A特征序列缺口与线段B特征序列缺口之间,如此类推,总会出现一个线段X,使得对应前面的线段是回补特征序列缺口,否则,这些线段的区间就会无限缩小,最后就会形成一个点,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学过极限的都应该能理解。所以,在一串的相对前一线段是第二种情况的线段串中,比如最终会出现第一种情况的破坏,这样倒推回来,必然有这一串假定线段间的连续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