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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鋐
字子远,号促琳。清朝廉吏。西安府三原县(治今三原县)人。顺治八年(1651)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


IP属地:陕西1楼2015-01-18 06:09回复
    其生性耿直敢言,遇事直陈得失,从来不知回避。因得罪权贵,出任湖口县(治今江西省湖口县)知县。湖口县地处长江和鄱阳湖的交汇处,历来商贾云集,极为繁华,显宦大吏,时有过往。为支付接待费用,旧例征用酒礼常规银一万余两。梁鋐到任后得知此情,立令停止征用。他说:“所谓常规银,不是朝廷法律,何能称之为‘规’?其事没有根据,何能称之为‘常’?吾不忍心拿老百姓的脂膏来讨好他人,应当立即革去。”他还针对此类不公之事,特于县衙前置锣一面,在牌上大书“不平则鸣”四字。只要有百姓鸣锣,他即升堂审理。因其扶弱抑强,豪强敛迹,县境大治。任满后征召回京,掌兵科军政,主持对武官的定期考核。按照旧例,有关官员每年要向掌军政者奉送规礼,梁鋐到职后,下令一律禁送,因此弊绝风清,没有人敢再以私情谒求。梁鋐升任少司农后,陕西巡抚陈极新诬告其强占三原县西阳里水田124顷。经巡按石维昆核查,系陈极新挟私妄奏。顺治十六年(1659)闰三月,陈极新因此被降职问罪。梁鋐在京任职达30年,从不购置田宅,一直赁屋居住。有人劝他购置田宅,他说:“以清白吏留传给子孙,这是垂福万年之事。”因其为官清廉,家无积蓄,京城中人说到他时,都直称“都下穷官”,而不叫他的名字。


    IP属地:陕西2楼2015-01-18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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