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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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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1-23 18:12回复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加强阿语学校和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
    云厅字〔2014〕1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宗教事务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阿语学校和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规范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规范办学、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满足穆斯林群众正常宗教需求,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文化繁荣。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1-2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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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充分认识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云南是全国回族人口聚居的省份之一,也是伊斯兰教传统经学教育发展较早的省份之一。长期以来,我省伊斯兰教经学教育在教育引导宗教界和穆斯林群众衷心拥护党和政府、培养伊斯兰教和社会需要的人才、传承民族文化和普及伊斯兰教知识、以教规教义提高穆斯林群众道德素养和推动伊斯兰教中国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必须看到,近年来,我省阿语学校和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在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制约了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如不及时加以纠正和规范,放任自流,将会影响伊斯兰优秀文化的传承,甚至影响伊斯兰教的健康发展,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因此,加强阿语学校和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规范管理工作,是贯彻实施《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是顺应广大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改革经学教育的现实需要,是遵循经学教育发展规律、促进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在要求,是加强社会治理和推进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200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相关州(市)扎实推进,认真落实,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为把解决现实问题与健全依法管理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宗教界要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主动,依法依规,扎实有效地抓好规范管理工作。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1-23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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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2015-01-2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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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已经出问题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4-05-07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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