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停车场”靠“有权拒交车费”就能治了吗?
李海鹰 近日,有市民反映市博物馆附近有人收停车费,不知是否正规。日前,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博物馆附近的停车场并未批准收费,系个人“黑停车场”,市民有权拒交费用(1月23日《大同晚报》)。 看到有利可图,有人圈地做买卖,竟然开起了“黑停车场”,对于这样的行为,相信每一位市民都会很气愤。对此,物价部门很及时地给出了明确答复:未经批复,有权拒交。然而,看完这则新闻,心里却有憋屈的感觉,总觉得缺点什么,难道面对这样的无良行为,我们能做的就只是拒交费用吗? “黑停车场”该谁治理,未经批复违规收费的当事人该如何处罚,已收费用应该怎样处理,被黑的车主该向哪个部门投诉,不能及时监管又该哪个部门担责……诸如此类种种问题都是市民迫切想知道的,如今仅仅是“有权拒交”的答复显然不能让公众满意。 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难免会有一些负面因素出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干扰。正因如此,才需要设立各种机构和部门,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但是,如同一个健康的人得了病一样,该吃药吃药,该打针打针,如果有一个医生不是帮你治病,而是告诉你,你得了某种病是不对的,你有权拒绝得这个病,那你一定会觉得这是开玩笑。 同样的道理,对于市博物馆外的圈地停车行为,既然已定性为“黑停车场”,是否该有相关部门出面及时予以取缔,治病患于小疾,为市民做主呢?仅是车主的“有权拒交”显然动不了圈地收费者的根本,反而会助长其轻视法律法规的底气。长此以往,小病也会成为大患甚至顽疾,到那时再去费时费力地治理,想来头疼的就不只是车主了。只是,由此增加的社会成本和负面舆情又该谁去埋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