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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纯屌丝,白天搬砖,晚上睡觉时创作的长篇文艺小说《再见,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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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我喜欢写作,并且强烈希望能把它发展为一个职业。我认为在按劳分配这一制度下,写作无疑是一个相当舒坦的分配。首先,写作对身体姿势毫无限制,我们可以随意的坐着、躺着进行写作,如果愿意的话,蹲坑的时候你也可以进行,总之怎么着都可以,当然,如果你习惯用右手进行手淫活动的话,那很遗憾。其次,写作无须付出体力劳动,这也就是我热爱写作的最根本的原因,每当我坐在开着空调的房间里看到对面正在施工的楼上那些汗流浃背的民工同志冒着酷暑施工的时候,我就感到对写作充满了由衷的热爱,由此产生一股相当大的动力催促我在我的电脑文档上加紧施工,我是说,我情愿当一个写作的民工,也不愿当一个盖楼的民工。再就是,写作没有什么顶头上司,不受除法律外任何的规章制度约束,也就是说,在我写作的时候,没有任何人能管到我,除了自己约束自己要相信党相信毛主席外,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再有,我认为写作在所有的职业中属于简单易行的一种,这一点对我来讲是十分确定的,我打心眼里敬佩那些医术高明的医生啦、出色的动物驯养师啦、出色的运动员啦、科学家啦、发明家啦、数学家啦等等等等,这些需要坚持不懈才能完成的技术活在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而且让我产生强烈的自卑感,因为就我从事的活他们很容易便能做到,而他们的活对我则好比登天,我的意思是,人人都有成为写作者的可能,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我所提到的那些职业,或者换句话,在通往写作的道路上没有门,但我说的那些职业都存在入不入门的问题。当然,我并不是说写作这活不含一点技术含量,写作同样需要坚持不懈的态度,而且写出来的东西也存在质量的好坏,当然,成不成功出不出名是另外一回事。最后一点,我认为写作对我来说具有医治由生活造成的诸如麻木等后遗症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当我把一切存在通过文字和情感显现出来的时候,强烈的存在感便会脱离我的大脑意识,这种感觉对我来说是一种快感,就好比在夏天闷热的夜晚,我终于拍死一只钻进蚊帐里并且嗡嗡地在我耳边绕来绕去的蚊子。这种快感医治了我千疮百孔的生活,使我在生存还是死亡这一操蛋问题上有了一个中间态的选择,我是说,我喜欢活在崩溃的边缘。
与写作相比,我更喜欢性交这件更具快感的事情。我发现,在正常环境下,一旦我们进入性交的状态,我们便只能进行下去,就连大脑都说了不算,只能听从阴茎的胡作非为。所以我喜欢性交,没完没了的性交,喜欢那妙不可言的快感和高潮。这一点与写作不同。写作只能制造出脱离存在的假象,也就是说,在写作的时候,其实我是在不自觉地欺骗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别墅样式的陷阱使自己掉进去,一看,嘿,比我那一居室强多啦!我的意思是,即便我再如何投入到写作这件事里面去,也只能做到令自己看到存在海市蜃楼的模样。而性交则不然,在性交中,存在与不存在平行,也就是说,它们之间的距离始终处于对等的状态,也就是说,变量为零,这就意味着存在等同于不存在,由此带来的推论是,在性交的时候,由性神经带来的麻痹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使存在与我们无关,世界与我们无关,烦恼、痛苦、忧愁等等统统他妈的与我们无关!
所以对我来说,与璐璐在一起的日子,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段性交之旅。我无法确切地讲出对那段奇妙的旅途的内心感受,我只知道,那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段不讨厌的存在。我知道,我也明白,让我不讨厌的理由只有一个,我爱璐璐。
尽管我从未对璐璐提起过。


1楼2015-04-22 21:52回复
    再来一发片段,大家鉴定如何


    2楼2015-04-22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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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的意识流好散乱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5-04-23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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