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古城改造地区2008年开始拆迁,由于拆迁补偿和拆迁公司没协调好拆迁暂时搁置,一直到2014年9月份才搬迁,可是我家拆迁协议的补偿价格是按08年的政策来执行,价格为每平米4000左右。同样一个地方的古城改造有部分居民也是2014年搬迁价格为每平米7500元左右。因为拆迁地区所剩无机,钉子户房屋也比较破旧,有3~5户夜间起火,所以我们暂时的同意搬迁,按照08年的价格签了协议!我现在想知道能不能起诉法院要求按照拆迁2014时的房屋价格给我们补偿差价!按照08年价格不合理。
同一拆迁地点同一时间同一拆迁批号,两种价格!还我公道!
同一拆迁地点同一时间同一拆迁批号,两种价格!还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