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风
by@汤汤_V
一
L说,自己喜欢踢足球,上高中时,经常放了学不回家,叫上几个哥们儿在学校的足球场踢到学校的保安找来为止,当初如果不是家里不同意,估计就一猛子扎进足球界了。
L说话时眼角的笑意,上扬的嘴角,仿佛回到了那个时候的他。
十六七岁的他。
L是本市最好的大学的学生,无意中打听了他的高中,A市的非常出名的好学校,重点大学的升学率也令人惊叹。
所以我总是理所当然地推断出,他的未来也是一如既往的光鲜亮丽。
只是和L第一次相遇,实在是如同被人嘲笑着的老梗一般,没有任何“光鲜亮丽”可言。
这一天的雨从早上时有时无,直至吃过午饭后天气突变,缠绵暧昧变得雷厉风行。
其实从好几天前就开始持续的阴天,天气预报称为“雾霾”。
复杂难写的字。
我把裤腿卷到了小腿肚的位置,脚踝上有三两泥点,早上还是崭新的运动鞋,也变得湿乎乎。
雨比刚才还要大。
我往后退了两步,躲到公车站更靠里的位置,一阵风吹过,还是有雨点打在了脸上。
“没带伞啊?”带着微笑的声音。
“唔……嗯……”
“我见过你,我们同一个小区啊,一起走吗?”
雨点啪啪地打在站牌上,宣告着自己有多么凶猛,四周带着雾气,视野范围变得极小。
脚下是唯一干燥的地方,却也渐渐被覆盖了湿气。
“……好。”
如同漫画里的,言情小说里的,晚上八点档的电视剧里的相遇一样,仔细想想是多么狗血讲不通的相遇。
“我叫鹿晗。”
“我叫吴世勋。”
十七岁的我。
二十一岁的他。
二
之后便发现他就住在我家对面那栋楼,我在二楼,他在四楼。
两栋楼之间,隔着一座小小的假山,象征性的几棵很高叫不上名字的树,还有一个已经很久没有水的喷泉。
从我卧室书桌前的窗户,不用费力抬头就能看到他的客厅和小小的卧室。
连续的阴雨过后,热度持续上升。
曾在家附近的冷饮店和L偶遇过几次,短短几句寒暄过后,就没了下文。
不知道是L出现的刚刚好,还是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总之在心里给他打上了美好的温暖的一类听起来就是暖色调的属性。
没有理由的,总想着,再见他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