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埋名吧 关注:924贴子:12,711

洛埋名为什么不狠一点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不是说不在乎其他人吗


IP属地:湖南1楼2015-07-21 10:47回复
    为什么要留活口,让别人去找洛昭言报仇。
    不留活口,想怎么编故事都行呀。


    IP属地:湖南2楼2015-07-21 10:48
    回复
      吃药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5-07-21 10:50
      回复
        埋名不是这样的人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5-07-21 10:59
        回复
          埋名开始解血缚时,并不是在大祭时,因为昭言的提前回到洛家所以时间也不得不提前,所以只有大部分人回到洛家,那杀的自然不是全部,再加上因为昭言的提前跑出,埋名不得不提前停止施法,那么自然会有幸存,而这样一来,延后会洛家的人与幸存回合,自然…虹兮缚兮,吾心悦之
             --来自助手版贴吧客户端


          IP属地:宁夏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07-21 11:48
          回复
            他本来就不是滥杀无辜的人啊。


            6楼2015-07-21 15:29
            回复
              埋名不是滥杀无辜。
              杀洛家人一是洛家人本来就和他有仇,二是只有牺牲他们or昭言才能解除血缚
              二选一他自然选择牺牲有仇的洛家人。
              如果可以不用牺牲任何人解除血缚,他会不会杀洛家人复仇,这个问题没法讨论,因为没发生啊……个人倾向于不会,他大概会平平静静的离开带着昭言去隐居吧。毕竟杀了洛家人,昭言会恨他。


              7楼2015-07-21 15:32
              回复
                第一,解缚只需要且只能使用洛家的人命,所以留下来的都不姓洛。第二,埋名能不能使用法力随意杀人本来就是个问题。第三,就算可以,就算他想杀,当时施法也顾不上杀人,所以有些人跑了。后来再想补刀也来不及了,因为解缚完就去做交易了。最后,他根本不是随意杀人的人,洛家人是欠他的,洛家的存亡本就系在一起,他只是亲自要回属于自己的自由。杀人者,人杀之。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07-21 17:29
                回复
                  他要真这样做了就不是我们喜欢的埋名了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5-07-22 05:27
                  回复
                    因为解缚之法只能杀作用范围内有洛家血统的人,当时在洛家庄里又不是只有洛家人,要怎麼赶尽杀绝?


                    IP属地:中国台湾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07-22 14:57
                    回复
                      洛埋名,他从来不是为杀而杀。
                      你可以说他无情,但不能说他嗜杀成性。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07-22 15:07
                      回复
                        剧情也不允许一个充满血腥的人活着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8-06-09 22:01
                        回复
                          你送的画,我自是珍之重之;这些闲杂人等的,便算了吧。


                          IP属地:山东13楼2018-09-10 09:36
                          回复
                            虹兮缚兮,吾心念之


                            IP属地:山东14楼2018-09-13 11:14
                            回复
                              你送的画,我自是珍之重之;这些闲杂人等的,便算了吧。


                              IP属地:山东15楼2018-09-19 14: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