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4级学生录入生源地贷款回执的通知各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2—2014级)的同学,你们好!为方便录入回执,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且持有回执单的同学必须办理回执录入;2、凡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将回执交到所在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再按要求填好《2012-2014级学生生源地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附件1),于9月2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稿以及回执单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请各位同学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受理证明中虚线以下部分剪下自行保管,复印受理证明两份,原件由学院收集统一交学生处资助中心信息录入,复印件一份交二级学院注册老师先期办理学籍注册,一份交财务处(综合楼2124)交纳代收费及差额。4、外省籍学生向其他银行或机构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当地经办机构有其他特殊要求(如:要求寄送纸质回执等),持纸质回执单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由学生本人寄回原籍;5、办理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25日。另:请同学们不要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室,谢谢!附件1:2012-2014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 湖南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