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缪在《荒诞与自杀》中举了一个关于伽利略的例子,是否可以理解为“活着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生命本身没有意义,而在于我们通过活着来创造意义。活着只是一种手段,是用来达到目的的;目的的找寻和完成却基于这种手段。
那么,用存在主义来理解,究竟是目的更重要还是手段更重要?如果失去手段可以达成目的的话那是否值得失去?或者源于每个人对目的的追求程度不同?
那么,一个人如果认为手段重要,那么这个人可能是哪种主义的思想;如果认为目的重要,又可能是哪种主义的思想?
这些问题考虑了很久,或许有些矛盾甚至是悖论,还望包涵。
生命本身没有意义,而在于我们通过活着来创造意义。活着只是一种手段,是用来达到目的的;目的的找寻和完成却基于这种手段。
那么,用存在主义来理解,究竟是目的更重要还是手段更重要?如果失去手段可以达成目的的话那是否值得失去?或者源于每个人对目的的追求程度不同?
那么,一个人如果认为手段重要,那么这个人可能是哪种主义的思想;如果认为目的重要,又可能是哪种主义的思想?
这些问题考虑了很久,或许有些矛盾甚至是悖论,还望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