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6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近日,铁西派出所接到报警:在本市某小区内一男子被人用电锯砍伤,已送往医院急救,嫌疑人已逃离现场。民警到医院后发现受害人吴某某的右臂及肚子血肉模糊,鲜血直流。
经民警调查了解:受害人吴某某和刘某某本是朋友,当晚两人一起喝酒,双方在席间的玩笑话有些过格,于是互相争吵,身为伐木工人的刘某某失去理智,从自己面包车内拿出一把电锯发动后挥向吴某某,致使吴某某腹部、手臂被锯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次日,酒醒后的刘某某迫于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铁西派出所投案自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实行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近日,铁西派出所接到报警:在本市某小区内一男子被人用电锯砍伤,已送往医院急救,嫌疑人已逃离现场。民警到医院后发现受害人吴某某的右臂及肚子血肉模糊,鲜血直流。
经民警调查了解:受害人吴某某和刘某某本是朋友,当晚两人一起喝酒,双方在席间的玩笑话有些过格,于是互相争吵,身为伐木工人的刘某某失去理智,从自己面包车内拿出一把电锯发动后挥向吴某某,致使吴某某腹部、手臂被锯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次日,酒醒后的刘某某迫于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铁西派出所投案自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实行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