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宇公司2015年采暖期取暖费优惠的通知
2015-11-21 承德龙宇热力
龙宇热力公司应滦平县政府要求,从分担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群企关系出发,在跟县政府、物价局充分沟通与协商下,决定通知如下:
1、集中供热价格按照滦平县物价局《滦价字【2013】13号》文件执行,原价格不变。
2、鉴于近三年煤炭市场价格下调情况和初步成本核算的结果,龙宇热力公司采取优惠形式对2015-2016年度供热收费实施优惠。居民、非居民供热价格均优惠2元/㎡。
3、实施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按照优惠价格折算。居民热计量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企业优惠(2元/㎡*建筑面积),运行期结束后多交部分结转到下一年。
4、以后年度供热价格待市政府或市物价局出台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后,依据相关政策执行。下一年度视成本变化情况另行决定取消或调整供热费的优惠额度。
5、为维护社会公平和已经交费用户的利益,请未交费用户于12月5日前及时交费,我公司将于12月5日起对未交费用户加收1‰违约金及限热、停热措施。
在广大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下,到目前为止占绝大部分的一万余户已经按照原价格全额缴费,是你们的理解和支持,保证了我县今冬按时、安全、稳定供热,对此我们深表感谢。我公司将在供热工作稳定后,即2016年12月1日至31日将您2015-2016年度多交的2元/㎡取暖费调入您下一年度采暖期账户,即在2016-2017年度缴费时您将按照当年的供热价格少交费2元/㎡即可。我公司将会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适当延长供热时间来回报大家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如需详情请您咨询龙宇热力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66866
承德龙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15-11-21 承德龙宇热力
龙宇热力公司应滦平县政府要求,从分担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群企关系出发,在跟县政府、物价局充分沟通与协商下,决定通知如下:
1、集中供热价格按照滦平县物价局《滦价字【2013】13号》文件执行,原价格不变。
2、鉴于近三年煤炭市场价格下调情况和初步成本核算的结果,龙宇热力公司采取优惠形式对2015-2016年度供热收费实施优惠。居民、非居民供热价格均优惠2元/㎡。
3、实施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按照优惠价格折算。居民热计量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企业优惠(2元/㎡*建筑面积),运行期结束后多交部分结转到下一年。
4、以后年度供热价格待市政府或市物价局出台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后,依据相关政策执行。下一年度视成本变化情况另行决定取消或调整供热费的优惠额度。
5、为维护社会公平和已经交费用户的利益,请未交费用户于12月5日前及时交费,我公司将于12月5日起对未交费用户加收1‰违约金及限热、停热措施。
在广大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下,到目前为止占绝大部分的一万余户已经按照原价格全额缴费,是你们的理解和支持,保证了我县今冬按时、安全、稳定供热,对此我们深表感谢。我公司将在供热工作稳定后,即2016年12月1日至31日将您2015-2016年度多交的2元/㎡取暖费调入您下一年度采暖期账户,即在2016-2017年度缴费时您将按照当年的供热价格少交费2元/㎡即可。我公司将会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适当延长供热时间来回报大家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如需详情请您咨询龙宇热力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66866
承德龙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