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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讲一个长长的,长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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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重要的话说三遍。
一个,纯属虚构的故事。
一个我一直以来很想讲的故事。
这个故事,我想过很多种方式讲出来它。用倒叙,用插叙,用很多很多种不同的方法去……
但我后来才知道,这个故事,本身不需要任何的修辞手段。
也不需要任何的技巧。
它,只需我讲,只需你听。
仅此献给曾经的青春年少岁月,也献给迟迟不肯踏入成人世界的自己。
故事中的少年啊,我若忘记你,情愿我的右手忘记技巧。
最后。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IP属地:辽宁1楼2015-11-21 22:56回复
    那时我很少见到小江。
    去补课班,小江经常不在。我就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座位上,不过也没关系,因为有了学习的动力,所以并不觉得那么苦不堪言,反而觉得斗志昂然。
    小江很少来,但不是不来。来的时候总是满脸疲惫,不那么话唠了,更多时候是坐在椅子上不怎么说话。他似乎变得更爱学习,因为他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了卷纸上。遇到不会的题,他便举手提问,一改和我们聊天时那种吊儿郎当的模样,认认真真地和老师讨论。
    江沫长得并没有那样帅气。他生得与其说是帅气,不如说是很俊,五官搭配起来看着舒服。但也仅仅是这样的程度。个子不是很高,那时候他只比我高几厘米,男生不显个,所以看上去比我还要矮点儿。
    总之,完全和王小瑞没得比。
    论学习,王小瑞学习也特好,考第一高中没问题。
    论长相,王小瑞帅,连璇丽丽都啧啧成奇的那种。
    而论一个女孩子最容易动心的,神秘感——王小瑞对我来说足够神秘。我初中在16班,他在6班,我们俩甚至不在一个教学楼里,每日每日那种思君不见君的神秘感,足以把一颗懵懂的少女心推向浪尖,摇来晃去。
    我经常吃吃傻笑,在补课班YY和王小瑞的邂逅,告白,恋爱……小江问我怎么了,我早就当他是好朋友,问了三两下,我就狗肚子里装不了二两酥油地跟他说,我有喜欢的人啦,嘿嘿。
    小江倒是很爽快,跟我说,好事儿呀,桌。恭喜你。要是追到手了,发喜糖。
    我嗯嗯点头,满心甜蜜。
    可暗恋得再动情,也改变不了我学习不好的事实。
    胖子不是一口吃成的,成绩也不是一天能学出来的。考试,有进步,但缓如蜗牛。正值家里烂事一堆,我的家庭总是充满无法理解的争吵,每日每日都无法安宁。
    而这一切,我暗恋的王小瑞却不是第一个知道的。
    就像那句话。男神是用来舔的,而男朋友是用来搂搂蹭蹭抱抱的。
    而那时的小江还不是我的男朋友。
    那日发成绩,家里仍在吵架,补课班照常参加,但却不想回家。不想告诉他们成绩看到他们失望的表情;亦不想看到他们争吵的样子,不想在凌晨两三点时被那充满了肮脏词汇的战火吵醒,吓得无法入眠。我心烦意乱,难过得要死,却无人诉说。
    那日小江恢复了话唠本质,下课,他刚要把我怼起来跟我聊天,却被我一把拽住袖子。
    他说,呀,干啥。
    我说,你陪我出去走走。
    说到这里就想说了。小江下课几乎是不出教室的。除了有的时候出去上个厕所,其余时间就是老老实实在教室里坐着。可我一直不知道原因。又或许我只是觉得,下课时间短,聪明如小江他不愿意折腾。
    我让他跟我出去,他说,哦……好,干嘛呀?
    我不吭声,
    那次他跟我出去了。
    就像一个里程碑一样,从那之后,我们两个人的生活,都因此改变了。


    IP属地:辽宁6楼2015-11-22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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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里,想喘一口气。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接下来的碎碎念,也都是配合文章食用的。
      记忆中的江沫并不是很帅气的少年。
      与其说帅气,不如说是看着顺眼。他的话唠,仅仅持续了一个初三。上了高中之后,他便多了一丝成熟和稳重。
      如果说初三时暗恋王小瑞是因为他那帅得好像兵马俑一样的脸。
      我便说不清,我是何时何地,如何怎样地喜欢上江沫的。
      江沫像是我生命里的一滴水。我是一只海绵,这滴水落下来,融进去,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学习并不是非常地好,却也不是非常地差。江沫学习非常好,却并不是因为有多机智聪慧,他确实聪慧,但仍旧努力。
      他的学习状态就像我在《少年这样容易死去》中写的佐助一样。聪明,透彻,努力,却不拼命。
      他至今仍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不仅体现在学习上,而是体现在各种处事考虑上。对事物的领悟能力,对事情的判断力……或许是他的早慧让他注定要失去很多的东西。比如,一生最宝贵的事物。
      前一阵子和朋友在微信上聊天。朋友说,他离开你这么久,若不是爱你爱得深,不会做到这个地步。
      我自知有多幸运。可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遇到一个合适的人,有多么多么地不容易啊。
      所以才会那么多失恋的人都觉得很痛苦吧。
      这个故事,很长,很长。全部都是骗人的。因为是故事。
      你能看到这里,真的太好了。我爱你。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IP属地:辽宁11楼2015-11-22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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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2015-11-22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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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跪舔,膜拜王小瑞是和这些事情同步进行的。
          王小瑞依旧是我支撑我努力学习的支柱。挚友璇丽丽曾考验我对小瑞真心与否,故意在一次大考之后骗我,说陌陌,小瑞考砸了,他考了300多名,可能最后只能和你去一所高中了。
          他们可能是期待着我欣喜若狂的表情,以此印证“人性的自私”,但我让他们失望了。
          我当时失落得不知如何是好。我说,不可能,王小瑞不会这样的。他为什么会这样,他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他是不是生病了?我要不要写封信鼓励他?
          璇丽丽目瞪口呆,然后告诉我事实的真相——小瑞还是小瑞,年组前50,数学状元。优秀异常的王小瑞。
          我大喜,上楼的时候握拳下决心,发誓要更加努力,好好学习,当晚激动地在一个小时内解决了三张历史卷纸而丝毫不知疲倦。经过了一个月的磨砺,我大概已经培养出了学习的自觉。不再是初一初二时得过且过的懒散模样,我知道我是在不断进步的。
          第二次月考,我得了飞跃奖,年组进步114名。我们初中是全市排得上名次的初中,每次初三月考都要进行表彰大会,分别设立了年组前50名,飞跃奖,还有单科小状元。
          王小瑞是年组前50。前面主持人在例行发言,大厅里人声鼎沸,王小瑞就在其中。
          而我在离王小瑞不远的地方,偷偷的看着他,觉得心都要被自己甜碎了。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努力真好。努力就可以和喜欢的人靠得更近一些,虽然累,却这么甜蜜,甜蜜地让人觉得浑身发热,双手发抖。
          可是好景不长。
          大概是初三生活真的是太无聊了,每日除了学习就是学习,单纯的暗恋已经刺激不到任何人的神经了。
          我决定去向王小瑞借英语书。
          借英语书什么的,完全是个幌子。我只是想拿他的书而已。去他的教学楼,站定他的班级,喊他出来。他见我,没表情,我见他,紧张。我说,能不能借我英语书,我下节课就还你。他说,哦,好。
          事后璇丽丽评价:你们两个说话就像是两个面瘫在双方会谈。
          唉,无所谓。双方会谈又怎样?反正我拿到了王小瑞的英语书,欣喜地无以复加。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本牛津9A,艳粉色封皮,第一课有一个介绍新西兰人的,很多新西兰女孩子抱在一起,笑容亲切,配图旁边有一句话是I found that ...王小瑞在后面添了两个字,美女。
          果然还是那个脑回路神气的王小瑞!我心里甜蜜地不知怎样叫好,那节物理课我一个字儿没听进去,爱抚王小瑞的英语书爱抚了一节课。
          想那时候自己也是真地单纯地让人觉得好笑,少年少女的年纪,拿着对方的英语书都能幸福地睡不着觉,这是何等的青春,何等的惹人怜爱啊。


          IP属地:辽宁17楼2015-11-2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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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到这里再歇一歇。
            本故事纯属虚构,所以请配合文章食用我下面的感想。
            我和江沫说过王小瑞的事情。
            江沫对这个人不屑一顾。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经常不欢而散。
            那时候我也是傻点儿,可能是心思也都投在为了王小瑞努力学习上。别看我现在在这里写的好像我初三没干什么正经事儿,但我敢说我的初三比我的高三活的都辛苦。所以我没觉得江沫对我有什么别的感情。
            其实,即使是现在我也不觉得江沫对我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在那个时候。初三啊,08年我15岁,那个年纪,懂什么叫爱情啊。那只是一个玩伴,一个志同道合聊得特别爽的好伙伴,恰巧他身边有我,而恰巧我身边有他。
            但初三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很难过的日子。
            时至今日,我异常怀念江沫。少年这样容易死去,亦是为江沫所作。
            然而文章里的助子和江沫性格几乎没什么共同点,所以写着写着,除了让自己难过异常,却也没别的。
            上大学之后鼓励我自己不断努力的,依旧是对江沫浓浓的眷恋。我想要与他比肩,却不知他身在何处。
            无处可寻。
            无处可觅。
            只有不断地思念,在梦里面一遍一遍地寻找他。我总能梦见我在找他,我不断地在找他,结局总是以功亏一篑,我醒来告终。
            泪流满面。
            如今我有些不习惯一个人奋斗的日子。天很冷,北方的冬天来得太快,几阵风,几场雨,接踵而至的就是鹅毛大雪。
            我喜欢夜灯下的雪,白色的雪花染上温暖的橙色,透彻人心的暖和寒,多像是一个完整的人生。
            我突然很想去北京工作,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工作,在写完这一切之后,选择自己人生的道路。
            这个故事,很长,很长。本该加上很多的描写,但我没有。我只是流水账一般地讲着它,我不知有没有听众,但我是那个要坚持下去的司仪。
            这段路,很难走。一个人踽踽独行,陪着我的只有一只毛绒狗。
            当朋友说,我不敢请你和我的男朋友一起吃饭,因为我担心会让你想起他。我说不会,我可以领着我的毛绒宠物狗去,朋友哈哈大笑。可我只想嚎啕大哭。
            事情过去快一年了。所有人都在劝我走出来,未来会很美好。
            我知道所有人说的都是对的,旁观者清,7年的时光,在大部分人眼里,只是五个字的距离。
            可是,人一定要走出去吗?
            有人规定,我的人生,就一定要走出去吗?
            我想走出去,可是又贪恋过去的美好。最喜欢的歌是《君の银の庭》,喜欢那句歌词,把通往成人的大门紧紧关闭。
            可我毕竟不是小孩子了。
            这样想,江沫一定会对我很失望吧。
            Tonight, I Feel Close To You - 倉木麻衣
            詞:倉木麻衣/西室斗紀子
            曲:大野愛果
            Close my eyes and feel your mind
            Time has passed
            I walk like a shadow
            Never knew
            What I am going through
            You touch my heart and take my breath away
            Whisper on the wind so softly
            Let the bright stars fill out dreams with love
            Reach for your hand you're holding my key
            And you show me the way
            Tonight, I feel close to you
            You open my door and light the sky above
            When I need a friend, you are there right by my side
            I wish we could stay as one
            I wish we could stay forever as one
            All the tears that haunt my past
            You promised
            It'll be better tomorrow
            Play that song
            You and I listened to
            And let it gently ease our pain
            Tender rain drops from the blue sky
            Flowers blooming, life is so divine
            Like sunlight on a stream you'reholding my key
            You show the world to me
            Tonight, I feel close to you
            You open my door and light the sky above
            When I need a friend, you are there right by my side
            I wish we could stay as one
            So much love in this beautiful world
            Search for the brightest star in the sky
            You will find the meaning of love
            Don't be afraid Don't be afraid, Just be yourself Just be yourself
            We need this love... I've never knew
            Tonight, I feel close to you
            You open my door and light the sky above
            When I need a friend, you are there right by my side
            I wish we could stay as one
            Tonight, I feel close to you
            You open my door and light the sky above
            When I need a friend, you are there right by my side
            I wish we could stay as one
            I wish we could stay as one


            IP属地:辽宁18楼2015-11-2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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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关系的确立,我们两人则更是有了大把的时间正大光明的黏在一起。
              吃饭的时候在一起,课间的时候,本来就是同桌,也不需要回避。放学去补课班,能一起走多久,就一起走多久。
              他也不再避讳我吃那个治鼻炎的药。
              只是他吃药吃得太勤,一个鼻炎要吃这么多药吗?我不得而知,却也无从问起。虽然说是确立了朋友,但有些事情仍是不想多问——又或许是,我的潜意识告诉我,这件事情,问了就一定要出问题。
              事实是我的潜意识并没有撒谎。
              那是春天。熬过了一模,全市排名,我的成绩还算不错,如果中考照此发挥,考上理想的高中没有问题。江沫成绩依旧霸气,全市排名不知道,但是第一高中是没跑了。那日我们俩一起在对面楼顶吃刀削面,他没什么食欲的样子,我则因为饥饿而疯狂进食,完全没在意他那边拎几根面条甩来甩去的郁闷模样。
              怎么啦。
              没事。不饿。
              饭吃完了,下楼。他站在我的身后,默默地。春天,三月,北方开始破冰,人们换上了轻便的衣服。我最喜欢三月,因为三月一到,如果这一年气候暖一些,就可以把厚厚的棉鞋脱掉,穿上轻快的旅游鞋,那种轻便的感觉非常棒。而且三月的阳光非常温暖,不比冬季更冷冽,不比夏季更刺眼,温柔的阳光照耀着即将消逝的积雪,那是春天将要到来的讯息。北方的意义是漫长的冬季和厚重的白雪,但若没了春,就一切都没有意义。
              可是春季也是各种疾病反复发作的季节。
              江沫握住了我的手,慢慢地蹲了下去。
              我不知道他怎么了,那是我第一次接触这种病的发作。汗顺着他的脸往下淌,他僵在那里,低着头,捂着胸前,一动不动,只有手握得越来越紧越来越紧。
              我吓呆了,站在原地,也跟着蹲下去,不知道如何是好,第一反应是哭。
              最后是过路的叔叔跑过来,从他的裤兜里翻出了药,倒了几粒让他含着。
              我是从那时候才知道这种药叫……,是要含服的。
              是的,故事到这里就完全走向了一个狗血,煽情,恶心,恶俗的桥段。
              他有病,严重的,不可救药的病。家里父母各个忙于工作,13岁时第一次犯病才彻查出来,错过了儿时最佳的治疗时机,挨了一刀却也无济于事。
              我骇然,惊叹,不知所措。那时一模刚刚结束,没有任何的征兆,没有任何的预言,没有任何人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然而江沫并没有这样认为。
              我只是有点小毛病,这就像是你的左手拇指有一点点奇怪似的。只要好好吃药,就不会影响生活啦。
              他是这么说的。而我的左手拇指确实也是有一点点小的奇怪。不过真的不影响生活,而我也就信了。
              十几岁的少女会因为自己的玩伴有病就抛弃他吗?二十几岁的我都不会这样做,更何况是十几岁,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呢。
              只是故事至此,就已经不可救药地急转直下。我未曾预料,也不知如何预料,那本来也无需预料的结局。


              IP属地:辽宁23楼2015-11-23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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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様のいうとおり - いしわたり淳治

                随便插个音乐
                没别的意思,也不配这篇文章,只是最近特别喜欢这首歌。
                还有deemo里的myosotis,百度似乎没收录这个曲子。最近真的非常喜欢,勿忘我。我发现我记这种没用的词汇总是记得特别快,笑


                IP属地:辽宁28楼2015-11-24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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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三时候写的。
                  我只能说,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什么= =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15-11-24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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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初三的自己真是又中二又傻,但真的好可爱啊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0楼2015-11-24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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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时我与阿叉交好,偷偷收藏她的涂鸦,夹在作业本里,如今也都不知所踪,很是遗憾。反倒是江沫,与我越走越远。
                      我不知该如何挽留他,这是一种预感,一种女性的直觉,实际上他并没有离开我,他还是每周准时会穿着校服出现在我的补课班里,但我总觉得他要走了,他在我的视线里渐渐变得模糊成一个质点,马上要消失不见,我很害怕。
                      那日我们翘了补课班。是江沫要我翘的,他拉着我的手,快步走出这座昏暗的大楼,给我买了一杯奶茶,自己也买了一杯果汁,来到新华书店,和我看了一下午的书。
                      天知道我们那个时候为什么一言不发。那是一种近乎恐怖的沉默,横亘在我们二人之间,而更恐怖的是,我们谁都不想,也不敢去打破他。那是怎样的一种绝望,在十五岁少年少女的心中,悄无声息的蔓延开来,却无从讲述。
                      江沫不和我说任何。我亦不知从何处问起。我们从来不像是真正的男女朋友,我亦没有死死追问,他同样不希望我有任何的追问。
                      而那是我与江沫在十几岁的年纪里的,最后一面。
                      ——事情发生地很突然。再一次上课,11月初。我早到,阿叉在我旁边无聊地涂鸦,一切都平常地不像话。江沫进门,走得异常缓慢,我抬头,还保持着和阿叉聊天的笑容,便见他扶着门,前后晃了几下,冲着我们栽了下去。
                      班级同学都炸了锅一样地冲向门边。阿叉后知后觉,一拍桌子问我这是去捡钱吗?也跟着冲了过去。
                      几乎是全班所有的同学都扎堆似的凑了过去,大家叽叽喳喳,唯独我一人站在原地,一动都不能动。
                      事后我仍然无法解释自己为何一动不动,就那么默默地看着江沫被人推推搡搡,最后背了出去。那个病,不能背的。我知道,可我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只站在原地,连哭都没有。
                      我没有任何要辩解的意思,大概只能说是因为我是冷血无情之人,但要非说我的感受,我只想说,
                      ——那种感觉,就好像我已经不知在何时,何地,看过多少次他这样摔倒在地,不省人事的模样了。
                      可我并没有,奇怪的是我并没有,我从没见过他在我面前晕倒,可这份冲击却莫名地让我觉得司空见惯,以至于我并不惊讶,并不害怕,并不慌张,只有满心满心的,悲哀。
                      ——对的,悲哀。那时我的心底盛满了悲哀。太过悲哀,以至于我动弹不得。那次翘课像是上帝给我的一次提醒,我没有反应,不代表我不懂。我懂了,江沫也懂了,所以那天的沉默才那样理所当然。
                      那多像是死亡之前的三缄其口,像火葬之前片刻的沉默。
                      至此我们,一直到二十二岁,都未曾再见过。


                      IP属地:辽宁35楼2015-11-25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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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好像没讲多少。但是那句话还是要说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就说一点小感想。明天想早起,今天要早点睡。
                        我与江沫确实从那之后,再也没见过彼此。但他没有死,听故事的人(如果真的有的话)可以放心了。
                        江沫是我生命里的一个过客,停留得很久的过客。
                        至今若是问我是否爱他,我的回答仍然是爱。而这无关得不到的异常贪恋,只是我认为,我衷心的认为,他是这世界上最适合我的人。并不是年少轻狂的枕边之言,这是我思考了很久得出的结论。至少是现阶段。
                        如果说这世界上还会有与我脑回路对撇,笑点相同,一拍即合的男性,我知道一定会有,但不会再有人像他一般透彻,爱得符合我的八荣八耻观。
                        他对我的付出,很少,也很多。他的付出恰到好处,不需我多言,他所能给的正好都是我要的。
                        不,不如说是,他给过我的一切,都变成了现在我在恋爱中想要的。
                        有很多人说,初恋太幸福不是一件好事,这会让你失去正常女生应有的绝情和残忍。呃。这话酸了点,但我认为不无道理。
                        时至今日,我的择偶标准仍是——得跟我谈得来的。我觉得,人活一辈子,连一句话都说不明白,说几句就要吵个没完,实在太过无趣。我知道婚姻是一场注定变得无趣的过程,但为何我不可以让这个过程变得稍微有趣一点,至少让我的玩笑有人能听懂,笑点一致,大家一拍即合,落个彼此愉快的结果呢?
                        ——可是,太难。太难。我几乎觉得自己遇不到。
                        我的性格,很奇怪。我理智,又不理智。同龄人说我成熟,但我其实又十足幼稚。我并不蛮不讲理,但我又经常拒不认错。我在某些事上非常大度,大度到别人骂我圣母绿茶婊的地步,但在更多事儿上,我又异常小气,异常矫情,异常计较,恨不得全世界跟我道歉。
                        我很奇怪,我知道的,能接受我的人,恐怕……没有。
                        我不想委曲求全。我不想我的孩子如我一样,被家庭暴力和各种问题困扰。那太惨了,我从那个时代过来的,我太清楚了,那是一种怎样的绝望让十二岁的孩子就有为了母亲还是死了比较好的想法啊。
                        我至今不能说自己心里有多健康,并不健康,我确实偏激阴暗,虽然做不出来过分的事儿,但是家庭带来的影响,不可磨灭。
                        我不愿我的孩子随了我的性子,承受这一切。而江沫几乎是唯一能救我的人。
                        ……
                        就说到这儿吧。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IP属地:辽宁36楼2015-11-25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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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原谅我把我的高中说得如此东一笔西一笔。也正是因为我如此,我说了这么点儿内容,就要停下来歇歇。
                          我的高中发生了好多好多的事情。但是,我发现我都没法把它们好好的说清楚,不是笔力不够,而是说不出来。
                          那种感觉,就好像把矿泉水瓶里的水都倒干净,虽然是一个整洁如新的瓶子摆在你的面前,却如此轻飘飘,来一阵风就能将其吹倒,吹飞,吹到很远……但它分明没有倒,它还在你的面前,脆弱的,慌张的,而那种摇摇欲坠的苍白感——便是我对这些琐事的全部感触。
                          我至今仍不能肯定,阿叉,若果,江沫,这些人在我的生命中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我羡艳阿叉的独立性感,羡艳若果的自立不息,同样崇拜江沫的沉稳坚强。我发现,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让我对他们坚强的一面无比着迷。
                          一定因为我是一个太过软弱的人,所以我才如此爱慕他们的坚强。一定是这样。
                          阿叉的画带着一股激情。一股冲破一切的激情,热情,狂热,仿佛将一切燃烧殆尽,充满对世间一切所爱之物的至死靡它。浓墨重彩,清新寡淡,颜色与线条在她的笔下是游戏,是用来玩的,她就像是那些将口红与香烟一同带在身边的女郎,带着一切古板木讷的女生憧憬的叛逆要素。她行走世间,无关对错,只有爱憎。
                          而若果,她是我的一片阿司匹林。无关羡艳,也无关憧憬,我与她在一起,是说不出的舒适,说不出的爽快,不用伪装,想说什么说什么,想打架拎个扁铲出去打一顿都可以的那种自由感。她对文字对电影的痴迷更甚于我,她对感情的执着也更甚于我,她对爱的勇敢也无比甚于我。我想,她是真正的性情中人,而我只是个要摆在世俗和情感之间,本质上还是更热爱自己的,俗的不能再俗的烂人罢了。
                          ——至于江沫。
                          我不愿用更多的词汇来形容他。
                          他是水,而我是海绵。他让我变得柔软,让我变得圆润,让我在这个干涸的世间,学会爱与被爱,懂得世间之人能有如此知己,便是耗费了全部的生命。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IP属地:辽宁40楼2015-11-25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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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高中,必须要提的事儿有很多。
                            比如,我的胃病。
                            我有胃病,胃是个聪明的器官,它会在我自己还没觉得压力山大的时候,早早感受到我身体已经撑不住了,用尖锐的疼痛来提醒我放松和吃药。
                            这个病,从高中到大学,几乎风雨无阻地每半年都要来一次。
                            熟悉我的人应该都知道。所以去重庆的时候,朋友们无一例外地问候我,你的胃还好吗?受得了吗?有没有胃疼么么哒?
                            不仅知道,他们更应该知道,这个病不是装出来的。我可以假装疼,但我绝对不能假装疼到哭,疼到满头是汗地咬着枕巾床单和被子,抱着自己埋着头不说话。
                            比如今年六月份,还是七月份的时候,胃病再一次将我击倒。疼到双眼发直,两个手不听使唤地纠结在一起,汗顺着脑袋往下淌,吓得医生愣是让我去做了个心电图。
                            结果当然是啥事儿没有。唉,我最严重做胃镜的时候,吃什么吐什么,原封不动的,三天粒米不进喝水都吐一半,是我妈扶着我进的医院。
                            一查,呵呵,TMD啥事儿没有。我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那三天我真地什么都吃不下,吃什么吐什么,喝藿香正气水都能吐出来,水也能,韭菜也能,什么都能。
                            我爸不愿意领我去检查,他也觉得我在装病。我真的不明白,那他坐在电脑前看我一次又一次地往厕所跑,也是在装病吗,也是在开玩笑吗,我是去厕所玩屎去了吗?
                            吔屎啦!那段最恶心的时光。
                            但我的班主任是不信的。
                            没错,我的班主任觉得我在装病。那是我高三时最痛苦的时候,胃里翻江倒海,她笑着问我,XXX,你在这里装了一上午还没走成,有意思吗?
                            ——至今我都异常讨厌别人怀疑我。简直是到了讨厌到了某种士可杀不可辱,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有种你来咬我啊(?)的地步。
                            那时班主任的眼神,我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忘了。冰冷,嘲讽,满满的不信任。幸好她是语文班主任,如果是数学老师,恐怕她会用更为不屑的眼神看我。
                            也忘不了在我吃什么吐什么发烧到三十九度实在要挂了的时候,父母领我去检查,父亲突然暴怒,说去你妈的浪费钱,检查个屁!我当时站在滚梯上往下看站在下面的父亲,高考还有几个月就要来了,可我真想一头扎死在这诺大的医院里。
                            那时,若果和江沫都去了南方看病。北方以南,南方以北,以胡同和冰糖葫芦著称的繁华都市。
                            而我……
                            我至今仍想说,那时的我,真TMD太坚强了。


                            IP属地:辽宁49楼2015-11-2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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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你所见,阿叉是一个极度自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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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到——“英语老师长得丑,骂我上课画画,所以我TM这辈子都不会听英语课”的程度。
                              没错。阿叉在自我任性这方面,达到了某种开天辟地的水准。我觉得一般人是难以望其项背……又或者说,一般人的水平是很难以纵容自己望其项背的。
                              阿叉学理,数学优秀语文优秀物理化门门功课都GOOD。唯独English不及格,但这不影响她在学校优异的排名。
                              ——阿叉在自己高中并不算是第一第二。高中太过优秀,而且走艺术生该走高考这件事已经定了,所以阿叉的母亲也没有再强求她的成绩。不过这不影响阿叉在大红榜上的追求,反正前三十名是掉出不去的。这样她就很满足了。
                              阿叉讨厌英语。而这个讨厌的原因……应该说是某个称不上原因的原因——是因为,在所有老师都被她在课上偷偷画了肖像之际,唯独英语老师把她的草纸本没收了扔到了垃圾桶里。
                              至此阿叉与英语不共戴天。上英语课一律不听,虽然也是不画画,但做其他科目的题也无所谓。这个策略其实有点像我高中时候的同桌,她完全放弃数学,把精力投在除了数学的全部科目上,与阿叉的唯一差别就是——阿叉的成绩比她好,而且是好出一张综合卷纸的程度。
                              就这么嚣张跋扈地学到了高三,学到了考试,很快证就下来了,阿叉荣幸地接到了第一学府的邀请函。
                              但,天就是这么不遂人愿。
                              第一学府对英语成绩有要求。那个要求在我们看来,只是点点头知道了的程度,但对于阿叉来讲,确实苍天啊你在搞毛啊的程度。
                              ——先说结局吧。结局的结局,阿叉的高考英语成绩是一个大吉大利的分数,38分。
                              第一学府没去上,她来到我们本地的艺术院校。据说,当所有人都兴高采烈地去摸本地院校的某个象征性雕塑的时候,阿叉飞起一脚怒踹了雕塑的手,事后她脚疼不疼,有没有被通报批评,或者说有没有被认为是精神病拉出去说服教育,我都不得而知了。
                              然而在不知道结局之前,我对阿叉的认知,还仅仅停留在,人美家富学习好,第一学府我要考的层次上。


                              IP属地:辽宁51楼2015-11-2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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