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23日8:30-17:00,确认地点: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学校文体中心)。
确认时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原件须随身携带);
(2)《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1份(由考生所在中学提供);
(3)《浙江省普通高中学考成绩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提供,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报名费110元。
报考航海技术或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且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需携带《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第十六条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职业适应性及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满分300分,测评方式为面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考前随机抽取产生若干个考评组,每个考评组由不少于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组成,考评人员严格按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进行测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并实行全程录像。
第十七条 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测试。测试时间:2016年4月24日8:30-17:00,测试地点: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有关综合素质测试的流程、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等规定,详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