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吧 关注:1,572,029贴子:49,485,789

回复:◇05-15◆结婚,后悔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从前天晚上开始,又折磨到我现在,等下再说,先忙会


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16-05-22 13:44
回复
    孩子第一 老婆第二 狗第三 你第四


    来自Android客户端37楼2016-05-22 14:29
    收起回复
      前天晚上比较闲,她从晚上6点连续玩手机看电视到晚上9点,期间没有动一下,我实在不想说她了,由她看,我也没和她说一句话,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当时我理她,我不愿意,因为我实在厌烦了,如果不理她,她肯定要生气,原因就是我不理她(这点矛盾,却又是如此)。最后就是没理她,她脸就开始黑了,卧槽,我忍!


      来自Android客户端38楼2016-05-22 15:12
      回复
        兄弟,我家那更过分,估计要散了,我不想在忍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39楼2016-05-22 15:14
        收起回复
          第二天早上我先去上班的,她后来,一来脸色还是那么黑,然后她叫我给她拉下衣服拉链,我拉了一会拉不上去,她就开始对我凶了,脸色黑的要死!我再忍!


          来自Android客户端40楼2016-05-22 15:15
          收起回复
            后来她自己去房间里拉,10多分钟后我有事实叫她,连续叫了至少10多句,她鸟都不鸟我,我还以为她晕在房间里了,门锁了,我继续叫她不耐烦的应了一句干什么!我滴天,我爆发了,直接骂你是不是死了,你咋不去死了算了!(这里要说明一下,早上黑脸,那一天我就别想看到她的好脸色!一大早上班就那副看到我比看到乞丐还讨厌嫌弃的脸色,谁他妈受的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41楼2016-05-22 15:25
            回复
              她立马走人,一天见不到人,打电话不接,我又开始忙里忙外,累的要死,她不管,我边受气别工作,她回家休息!


              来自Android客户端42楼2016-05-22 15:27
              回复
                到了晚上,毕竟那么久了,我这个人生气也不会长久,气没了,心想还是服软吧,晚上下班我回去,她还是不理我,她上火,我给她买了药叫她吃完再睡,她依然不鸟我,还是那副厌烦表情,哎,一夜无语


                来自Android客户端43楼2016-05-22 15:31
                回复
                  你乐在其中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44楼2016-05-22 15:32
                  收起回复
                    到现在我真心觉得她不爱我,我不知道婚姻怎么办,我真的想好好珍惜,她这样折磨我,今年我身体都差了,瘦了,心累更甚!


                    来自Android客户端47楼2016-05-22 15:46
                    收起回复
                      刚刚看到另一个男人说他老婆对他的一切都不管不问 他心里还觉得他老婆不正常 你倒好对你那么无微不至你也觉得不正常 男人啊 有正常的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48楼2016-05-22 15:59
                      收起回复
                        这种女人娶回家就是自虐啊!夫妻相处之道不是忍 ,有什么都摊开谈谈,问问她怎么想,实在过不下去就离了吧,这样拖着对谁都不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49楼2016-05-22 16:04
                        回复
                          要么忍着,要么切底把她毛病改了 中途不能变挂,不过搞不好要付出离婚的代驾,哪要看你在她心中多重要.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50楼2016-05-22 16:07
                          收起回复
                            后悔结婚。


                            来自iPhone客户端51楼2016-05-22 16: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