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与我
事情都发生在那另一个叫做博尔赫斯的人身上 。我漫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街头 ,不时停步观望 ,或许现在正机械地打量着门道的拱门和大门上的铁花格 。我通过邮件获知博尔赫斯的消息 ,我在教授的名单上或在一本人名词典中见过他的名字 。我喜爱沙漏 、地图 、十八世纪的印刷格式 、咖啡的味道和斯蒂文森的散文 。他与我爱好相同 ,但是他虚荣地把这些爱好变成了一个演员的特征 。
要说我们俩是一对冤家 ,那未免有些夸张 ,我活着 ,让我自己活下去 ,这样博尔赫斯就能够搞他的文学 。而他的文学则证实了我的存在 。他写过几页好文章 ,救不了我 ,也许是因为那些好东西并不属于任何人 ,甚至也不属于他 ,而是属于西班牙语和传统 。此外 ,我命中注定要死去 ,必死无疑 ,只有我生命的少数瞬间能够在他身上免于消亡 。我一点一点地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他 ,尽管我清楚地知道他有弄虚作假和言过其实的恶习 。
斯宾诺莎知道 ,万物均渴望保持其自身的性质 ;石头永远希望是石头 ,老虎永远希望是老虎 。我将在博尔赫斯而不是我自己身上活下去 (如果我真是一个人的话 ) ,不过我很少在他的书里认出我自己 ,反倒是在许多其他人的书里 ,或在一把吉他吃力的弹奏中能够对自己有更多的发现 。几年前 ,我曾想将他摆脱 ,于是我放弃了城外的神话 ,而转向时间和永恒的游戏 ,但是那些游戏如今也归了博尔赫斯 ,我只好再去构思些别的东西 。就这样 ,我的生命在流逝 ,我失去了一切 ,而一切都属于忘却 ,或者属于那另一个博尔赫斯 。
我不知道我们两人之间是谁写下了这段文字 。】
甄宝玉和贾宝玉,哈哈哈。